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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文明創建六項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為扎實做好八斗鎮文明創建工作,結合八斗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對標公民道德、公共環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務、公共文化、公共關系等六大要素,大力實施六項提升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狠抓責任落實,遏制回潮反彈,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不斷提高市民文明素養和全社會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標
對全鎮文明創建和市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梳理,集中整治。通過開展文明創建六項提升行動,實現道路平整暢通、衛生干凈整潔、市容優美靚麗、綠化品質提升、街景靚麗美觀、鎮區文明和諧、設施完善便利,推動鄉鎮面貌顯著變化,市民生活環境切實改善,市容環境進一步優化。
三、整治內容
(一)農貿市場市場整治提升行動
1.重點加強傳統集鎮的農貿市場環境整治,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農貿市場內部整潔有序;顯著位置有展示誠信主題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廣告或宣傳誠信建設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關的內容。(責任單位:鎮市場監管分局、鎮城管中隊)
2.加大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治理,取締流動攤點,有效管控車輛停放;依法整治和取締在公共場所擅自設置的騎路、露天等臨時市場。(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
(二)老區政府和鎮政府環境整治提升行動
對老區政府和鎮政府要切實有效解決院內車輛亂停、亂搭亂建、亂掛亂曬、亂涂亂貼、毀綠種菜、亂扔垃圾等重難點問題。著力提升基礎設施服務功能,及時修復整治破損路面、樓道內墻面、樓梯、玻璃等。(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動
1.依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全面取締單位和個人占用道路、公共場所擺設攤點、兜售物品。沿街和廣場周邊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外墻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堆放貨物或者展示商品。逢集期間在不影響交通和環境衛生的情形下,由城管部門引入到確定特定路段、時間段,擺攤設點。進入特定路段擺設攤點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城管部門的要求,在規定的地點、時間范圍內經營,配備經營設施和衛生設施,并保持周圍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要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針對出店經營、占道經營等管理頑疾,城管部門要突出執法手段,徹底打破以往“教育——整改——再教育—再整改”的無休止循環。探索以“一次教育勸導——二次立案處罰——再次加重處罰”的管理模式。實現管理新突破,使經營者對出店經營行為從“不懼”到“不敢”轉變,自覺養成文明、規范的經營習慣。(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鎮派出所)
2.嚴查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的違規行為,對違反《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在建筑物、其他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亂懸掛、亂張貼的,城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清除,并按照《條例》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對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者、使用人應當協助城管部門追查違法行為人,及時清除亂涂寫、刻畫、張貼造成的污損。(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
3.嚴厲處罰并徹底解決利用機動車、非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占道設攤等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鎮派出所)
(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動
1.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常態化開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礎上,將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蓋面和成效。集中優勢力量,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站點、施工路段等區域,采取守點、巡線、控面方式,不間斷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做到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形成嚴管嚴查高壓整治態勢。(責任單位:鎮派出所、鎮交通辦、鎮城管中隊)
2.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三輪車、低速電動車各種亂象,要建立交警、城管、交通辦等多部門參與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以客運站、學校、集鎮等區域為重點,運用現場攝錄、視頻監控等取證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聯合行動的要求,有力打擊非法營運亂象,及時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責任單位:鎮交通辦、鎮派出所、鎮城管中隊)
3.加大對違規占用非機動車道及人行橫道(含盲道)亂停亂放、設置廣告等阻礙通行違法行為的查處,確保道路資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機動車及行人的通行路權,實現車輛、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鎮派出所、鎮交通辦)
(五)“三小”整治提升行動
1.“背街小巷”環境專項提升工程。及時梳理、摸排不達標“街巷”底數,及時維修、更新街巷兩側公共設施和標識(路名牌、指示牌等),保持整潔、美觀、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維修、改造和提升力度,重點解決路面坑洼不平、露天排水溝渠、井蓋缺失破損、架空纜線等問題;落實網格化管理,全面清理亂涂亂貼、亂丟亂放、損毀綠化等亂象。全面推行環衛規范作業,街巷深度保潔,垃圾及時清運,及時更換破損垃圾桶、道板磚等,完善無障礙設施,按要求漆畫道路交通標線,保持路面平整清爽、車輛停放有序。(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鎮派出所、鎮民政所)
2.文明養犬提升工程。加強對主次干道、集貿市場的日常巡查管理,依法查處不文明養犬行為。相關主管單位在機關、學校、醫院、飯店等明令禁止攜帶犬只的公共場所設置提示牌,嚴查嚴禁攜犬出入。將“犬糞不清理”等不文明養犬違法行為納入網格化管理,并將道路和綠化帶內犬糞納入清掃保潔范疇。以《市養犬管理條例》為依據,加強文明養犬的宣傳教育,加大新聞媒體正面宣傳和反面曝光力度,暢通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提升養犬人的文明意識和文明行為。(責任單位:鎮派出所、鎮城管中隊,鎮宣傳辦)
3.“小廣告”專項提升工程。持續開展亂發小廣告專項整治,以集鎮范圍內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賓館飯店、公共停車場等場所為整治重點,依法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印制、散發、張貼小廣告等行為。廣泛開展小廣告“牛皮癬”清理行動,采取同色覆蓋等形式,清理建筑物立面臟污問題,倡導志愿者參與清理凈化立面行動,對單位圍欄、建筑物立面等小廣告進行集中清除。堅持疏堵結合,規范設立廣告便民信息欄,引導市民依法依規服務信息。(責任單位:鎮城管中隊、鎮派出所、鎮宣傳辦)
(六)市民文明素質提升行動
1.重點整治市民在公共場所亂扔煙頭、亂丟垃圾、隨地吐痰,在醫院、學校等禁煙場所吸煙,在公共場所爭搶不排隊、躺臥公共座椅、占用公共休息區域打牌賭博等不文明行為。(責任單位:鎮衛健辦、鎮城管中隊、鎮派出所)
2.加強基層文化設施文化陣地建設,突出綜合性、注重適用性,提高文化設施利用率,豐富市民群眾文化生活;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要具備開展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動(不少于2種)的設備條件,正常向居民開放,無被挪用或侵占現象。(責任單位:鎮文化站、各社區)
3.發動群眾推選道德模范等先進模范,完善幫扶制度,加強榮譽稱號的管理;運用基層宣講、公益廣告、專題展覽、故事匯巡演、文藝創作等方式,開展道德模范、疫情防控工作先進典型等先進模范學習宣傳。(責任單位:鎮宣傳辦、鎮衛健辦、鎮工會、鎮城管中隊)
4.開展關愛空巢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困難群體、殘疾人、貧困戶等志愿服務活動,開展黨員志愿服務,開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網、環境保護、鄰里互助、社會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務活動,圍繞服務精準脫貧、美麗中國建設、鄉村振興戰略開展志愿服務活動。(責任單位:鎮民政所、鎮婦聯、鎮殘聯、鎮扶貧辦、鎮派出所、鎮衛健辦、鎮司法所)
四、實施步驟
提升行動從2021年3月1日開始至2021年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各責任單位按照任務和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并層層落實工作任務,動員大家迅速參與到提升行動中來;同時廣泛宣傳六項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整治內容、實施步驟,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其中,支持、配合鎮級做好此次六項提升行動。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各責任單位要按照“突出重點、全面整治”的原則,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通過對背街小巷、農貿市場、綠化帶等衛生死角、盲區全面開展衛生大掃除以“治臟”;對亂擺攤點、亂停車輛、亂扔垃圾、亂設廣告、亂穿亂行等行為全面開展秩序大整治以“治亂”;對部分街巷基礎設施差、道路慢行條件差、綠化缺損管養差等問題全面開展設施大檢修以“治差”等措施,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重點地段、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進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內取得實質性成效。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各責任單位要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分析,認真總結行動中的成功經驗,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通過落實責任的精細化、日常督導的精細化、解決問題的精細化,進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創建的長效管理機制,以屬地有責、主動擔當、齊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強大合力切實鞏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鎮文明創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做好宣傳發動。鄉鎮環境關系到鄉鎮的整體形象,關系到全鎮改革發展大局。各部門、各社區要進一步提高對六項提升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扎實開展整治工作。同時,要充分利用報紙、網絡等媒體平臺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工具,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參與文明創建的良好氛圍。
2.精心組織,嚴格落實責任。此次提升行動由鎮城管中隊總牽頭,負責督促落實各項任務,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責任單位要切實負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具體抓,研究制定專項工作計劃,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階段性任務,分步驟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