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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矯正 法律監督 完善法律與監督機制
近些年,我國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實踐中得到了重視和運用。在刑事處罰的輕刑化和刑罰執行的社會化、非監禁化趨勢的推動下,社區矯正逐步進入我國的司法領域。社區矯正是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降低刑罰執行成本、提高刑罰執行效率的重要司法實踐,是完善科學化、人性化的行刑方式,是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社區矯正是一項復雜的刑罰執行活動,因處于刑事訴訟活動的相對獨立領域,可能存在權力濫用及懈怠問題,對其進行法律監督具有必要性、正當性。強化法律監督,需要轉變理念,嘗試柔性監督、參與式管理、情感型司法。
一、當前社區矯正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觀念滯后,宣傳力度不夠,群眾認知度低。
社區矯正工作雖然從這項制度制定到試行,再到將制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進行規范,由于沒有廣泛向社會宣傳與發動,只有監管、執法等部門掌握,社區百姓根本不了解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內容、目的、意義,不理解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工作性質、方式、方法,特別是在實行社區矯正之前就監外執行的罪犯,之前由派出所監管,交接到司法所后,監管方式、方法發生了變化,而他們的思想還沒有轉變過來,認為以前就這樣也沒有出事,現在搞這些東西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對社區矯正工作缺乏正確的認識,導致在社區矯正的實施過程中,很多群眾不能接受這種刑罰執行模式,在生活中不愿意與矯正對象交流接觸,疏遠他們,隔離他們,給社區矯正工作帶來許多困難。同時由于部分社區矯正工作者存在認知上的誤區,導致社區矯正手段過于單一,措施可執行性差,難以發揮社區矯正的應有作用。
(二)社區矯正制度、內容不健全。
目前雖然社區矯正工作中規定了矯正對象的電話報到、會客、思想匯報、談話教育、學習培訓、季度評審鑒定、公益勞動、請銷假制度等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 基本涵蓋了社區矯正工作的全部內容,但這些制度落實起來缺乏切實可行的操作性,具體實施中受場地、經費、人員等因素制約,一些制度向集中學習培訓,談話教育、參加公益勞動、矯正對象的請銷假等制度開展存在困難,社區矯正的主要工作只表現在矯正對象的接收、電話或書面思想匯報、簽定協議書、談話教育及走訪調查等形式上的基本的監控,而無法實現較高矯正水平的“教育”和“矯正”矯正內容規定太籠統、可操作性太差。同時,部分矯正對象因為生計外出學習、外出務工、經商,流動性大,無固定場所,無法參加集中學習和公益性勞動,每次的電話匯報,完全是憑矯正對象自己的認識,對矯正對象所匯報的內容,司法所不可能每次都去核實,社區矯正部門又不能實施跟蹤矯正,很有可能使這一部分人成為放任脫管的狀態,失去了對矯正對象的制約和監管,致使部分社區服刑人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就難免有些矯正措施和制度形同虛設,達不到實際效果 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嚴重破壞了刑罰執行的嚴肅性,這種狀況也給檢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帶來很大難度。
(三)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不足,無經費保障機制,影響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開展。
1.專職人員嚴重缺乏。社區矯正工作具體負責實施的主體是基層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考核獎懲等工作的是鄉、鎮司法所,而司法所現行的管理體制是司法局和鄉鎮(街道)雙重管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員除了要完成繁重的包括社區矯正工作在內的司法行政職能,同時還要參與鄉鎮的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顧及,最多的鄉鎮只有3人,大部分鄉鎮,只有1人,而且還都是兼職,矯正對象從接收到報到登記、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考核獎懲等工作流程一環緊扣一環,要完成如此系統而復雜的社區矯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員普遍感到力不從心。自開始社區矯正工作以來,新的刑法實施以后,經法院判決被宣告緩刑罪犯會越來越多、緩刑期限 會越來越長,按目前對矯正對象的接收速度來看,在不增加人員的情況下,如僅靠司法所的1至2個人,即使不履行司法所的其他幾項職能,也很難將社區矯正工作做好,更談不上矯正的效果和質量了,司法所工作人員將無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壓力,導致社區矯正有些制度和內容流于形式,做虛而不實的工作。
2.社區矯正工作經費缺乏無保障。社區矯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經費予以保障,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在對矯正對象走訪和審前社會調查等活動時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以及在組織社區服刑人員學習、培訓時的資料費,和矯正對象聯系產生的通信費用等這些工作都因為資金的缺乏而成了負擔。有的時候費用都是由社區工作人員自己埋單,導致社區工作人中對這項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盡力所為,缺乏工作的創新,制約了矯正工作的有序開展。
3.辦公場所設施簡陋。由于社區矯正經費投入有限,配套設施跟不上,開展社區矯正活動的學習、活動、培訓沒有場所,導致社區矯正工作只是簡單停留在轉接材料、建立矯正檔案等表面工作上,鄉鎮有專門的辦公室和相應的辦公設施很少,沒有活動學習的場所,還有的和鄉鎮的其它綜治部門共用一個辦公室,這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社區矯正工作向制度化,深層次的發展。
(四)社區矯正執法主體和工作主體分離,導致職責不明。
根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和監督,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對管制、緩刑、假釋做出了“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的重要規定。社區矯正工作主體依法對管制犯、緩刑犯、假釋犯實施監管的具體職責是什么,如何監管,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監管監外執行罪犯工作是基層公安機關任務重要工作內容,在社區矯正立法細則出臺之前將公安機關負責的五類監外執行罪犯中的其中三類移交司法所進行雙重監管,勢必出現權責不清的現象,并且大大增加了司法成本。
(五)矯正對象合法權益保障乏力,監督觀念陳舊。
社區矯正的實施容易導致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和社會控制網絡的擴張。當前檢察機關中,由于重刑觀念或無明確法律依據,或人員配備、經驗不足等原因,未能及時對侵犯矯正對象合法權利的現象進行監督糾正的情況仍時有發生。社區矯正中,矯正對象合法權利容易被執行機關所忽視,有時甚至對這些合法權利不依法定程序而予以侵犯或剝奪,但由于矯正對象合法權益救濟程序缺失或渠道不暢,往往得不到及時合理的救濟。社區矯正中普遍采用的公益勞動、日常獎懲等矯正措施,直接涉及矯正對象的實體性權益,往往由矯正機構和社區矯正人員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約,得不到社區矯正對象的認同,影響矯正工作的權威性,有待于從法律制度上予以規范和強化。
二、加強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社會力量的參與度。
社區矯正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參與,要積極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單等多種途徑,加大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正面宣傳,向人民大眾進行宣傳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性質、內容、目的和意義發放宣傳資料,改變群眾傳統觀念和思想,爭取群眾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群眾對社區矯正對象擔憂和不安的心理,以便使社區群眾、社會團體組織進一步認識了解社區矯正工作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擴大社會影響面,增強社會影響力,爭取社會各界的認同和支持,進而主動關心、支持、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大力營造社區矯正的良好氛圍。
(二)建立健全矯正制度,規范矯正內容,改進矯正方式,豐富教育矯正手段。
一是重視教育矯正,通過多種教育形式,引導矯正對象熟悉法律法規、掌握政策形勢、知曉道德規范、掌握行為準則,使其在思想上真誠反思悔過,行動上老實服刑認罪。二是重視心理矯正。根據矯正對象心理需求,結合其犯罪歷史、犯罪原因、心理類型、心理特點、現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個體方案,研究心理矯正執行預案,實施心理矯正。三是社會公益勞動矯正。根據矯正對象年齡和身體狀況,靈活采取多種公益勞動形式;根據矯正對象職業狀況,具體確定公益勞動時間、程度和方式;根據矯正對象技能狀況,合理安排公益勞動性質、類型和強度。四是制度矯正。根據服刑情況,建立和完善登記、走訪,考勤、參加公益勞動、思想匯報、以及問責、考核評議、聯系會議,思想教育等制度,以保證矯正的效果和質量。
(三)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建設,有效地整合矯正工作力量,保障經費投入,確保社區矯正工作有效開展。
要對社區矯正工作者開展經常性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法律政策水平、專業知識和從事矯正工作的能力。要充實和加強基層司法所隊伍,切實增加司法所專職工作人員,統一服裝,掛牌上崗、持證上崗。開展社區矯正工作,鄉鎮切實建立以司法所具體實施,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村委會(社區)為骨干,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自愿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無償服務的社區矯正志愿者為補充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網絡。鄉鎮應聘用和配備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負責做好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等日常工作。在村委會(社區)組織調解主任、民兵連長等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社區矯正志愿者,對矯正對象實行跟蹤監督管理和情況收集反饋等相關工作,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應當進行必要的指導,使他們具有能夠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要切實保障經費投入,將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經費、行政運行經費、辦案業務經費、業務裝備經費等納入財政預算,并真正落到實處。加大對社區矯正工作者培訓力度,建立高素質的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社區矯正第一線工作人員的素質必須得到切實保證。
(四)盡快建立和完善社區矯正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監督工作機制,確保社區矯正質量。
1.社區矯正工作寫入刑法后,對社區矯正的法律性質、適用范圍、監督管理措施、保障體系、以及對社區矯正的機構設置、矯正的內容、矯正的程序、各部門的權力義務、法律責任等都要有明確而詳細的規定,還需進一步完善行刑機構設置,明確司法行政機關作為刑罰執行主體的資格,賦予其全面行使刑罰執行權的職責和權力,還要賦予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必要的行政強制執行權, 社區矯正的工作對象是罪犯,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也是一種執法行為,作為具體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員,應當著制式服裝、持證上崗,對矯正對象脫管、漏管或違法對抗時,可以行使必要的強制管理手段,才能彰顯法律的嚴肅性,也才更有利于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開展。
按照“兩院兩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區社區矯正工作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格局、組織體系和職責分工,組建了兩支隊伍。一是組建了社建村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長張哲知兼任。同時,各居委會組建相應的社區矯正工作站,站長一般由綜治主任兼任,共組建社區矯正工作站4個。二是街道組建一支由社區矯正工作者和社區矯正志愿者組成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社區矯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社區民警組成,共有成員3人。同時在全社會進行公開招募社區矯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師、社會團體人員、社區服務人員共16余人。
二、建檔立制。
司法所堅持對每名矯正對象實行一人一檔,詳細記載了矯正方案、志愿者協議書、監護人協議書、公益勞動記錄、每月小結、談話記錄、電話匯報等方面的資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規范的基礎性臺帳。在管理機制上,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兩級管理網絡的作用,明確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務。實施社區每月一次例會制度,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長期發展和司法所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規范“接收”、“解除”程序。
為了規范矯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對矯正對象舉行人性化接收儀式,由街道司法所所長、矯正人員、社區民警、社區工作站負責人、監護人、志愿者、矯正對象等人員參加,規范了接收八項程序,使矯正對象在進入社區矯正前感受到矯正的嚴肅性和認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懾服作用。同時,司法所對每個解除矯正的對象也舉行解矯程序,對他們在矯正期間的表現進行綜合講評,最終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終,使矯正對象切身感受到矯正對他們的幫助,通過矯正悔過自新,重新認識自我。
四、專題教育和公益性勞動。
社區矯正對象的學習教育和公益性勞動,是提高思想認識,改變思想觀念,矯正其不良行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針對矯正對象的刑罰種類不同,選擇一些針對性強的法律知識,實行專題化教育,如對盜竊罪進行相關刑法知識的學習,做到有的放矢。根據性別、年齡、體質和特長以及刑罰種類不同,安排相應性勞動,如安排社區治安防范巡邏等。二是每個社區確立和選擇一至二個公益性勞動基地,如共建單位、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公共場所(社區公園、綠化帶),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提倡以分散為主,并實行公益勞動計分制,具體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區落實。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特別注重對矯正對象的走訪,及時了解他們的家庭狀況和按期思想表現,做到思想教育從嚴,生活關心到位。
六、正面引導。
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識培養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點帶面,提升監管質量。
縱觀社區矯正工作開展以來,街道矯正辦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二是經費的不足為矯正工作的開展也帶來了困難;三是專業性知識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主要工作:
一、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和基層依法治理工作。
1、順利通過“五五”普法驗收檢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辦事處迎接區“五五”普法驗收檢查。街道辦事處和司法所高度重視驗收檢查工作,將2006年以來積累的普法材料進行分類裝訂,整理五年來普法宣傳學習資料50余冊,街道黨工委書記對五年來的普法情況進行了匯報,普法工作得到驗收組的認可。
2、繼續開展“六調聯動”工作。年初以來,我們加強與社區警務隊的聯系溝通,聯合調解虹橋社區住宅樓下水道阻塞糾紛等矛盾糾紛6起。為了使居民群眾進一步了解“六調聯動”工作意義,6月10日上午,在大街舉行了“六調聯動”宣傳周法律咨詢活動。街道主管綜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長、街道婦聯主席、各社區人民調委會主任、社區綜治員、人民調解員等20余人走上街頭向群眾宣傳人民調解知識。宣傳活動現場,共解答法律咨詢9人次,發放《調解案例》150余冊、《法律援助工作手冊》140余冊、人民調解知識宣傳單700余張,宣傳活動受到居民群眾的普遍歡迎。
3、積極參與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以街道辦事處重點工作為普法宣傳活動契機,深入開展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宣傳教育活動。一是組織社區干部開展選舉法律知識培訓。重點培訓了《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選舉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識的講解,確保換屆選舉的合法、有序進行。二是進一步完善加強法律咨詢制度。司法所長和司法助理員分別到社區調訪辦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眾的來電來訪,為居民提供義務法律咨詢,及時解答關于選舉方面的法律問題。三是加強社區居民的普法宣傳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廣場活動日,我們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宣傳單、《普法知識手冊》等宣傳資料3500份,及時發放到社區居民手中,現場義務解答群眾咨詢12人次,為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全面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1、組織學習培訓,增強業務素質。我所結合社區工作實際,針對新考錄社區工作人員不熟悉工作業務的情況,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幫助社區工作人員熟悉適應工作環境,學習業務知識,為進一步開展法律服務工作奠定基礎。我們分別在3月23日、5月10日,分兩期開展業務技能培訓,街道主管綜治副主任、各社區調委會主任、社區人民調解員、綜治員及普法宣傳骨干30余人參加了培訓班。培訓中,詳細講解了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和“六調聯動”等項工作的意義和工作方法,對基層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解答。培訓中把專業講課與交流討論相結合,突出培訓實用性,加強互動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訓任務結束后,組織業務知識考試,檢查參訓人員的學習效果。
2、完善考核機制,定期檢查評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對各社區司法工作進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檢查。按照年初制定的專項工作考核細則,對各社區的文字材料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逐項檢查。對于人民調解案件文書不完整、書寫格式不規范等存在的問題當場指出,要求及時改正,并在工作會議上通報檢查結果,從而使人民調解文書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三、認真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1、成立組織,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視。一是根據《區全面試行社區矯正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及時成立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成員有街道綜治辦主任、民政辦主任以、司法所所長和社區警務隊隊長,辦公室設在司法所,具體負責各項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專業矯正力量與社會矯正力量想結合的矯正工作隊伍。專業矯正力量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社會矯正力量是通過居委會推選出一批關心社區建設,熱心社區矯正工作的老黨員、退休干部,組建了一支22人的志愿者隊伍。三是制定街道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街道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辦公室職責。四是召開社區矯正工作動員會。6月18日,街道召開了社區矯正工作動員大會,轄區4個社區和社區警務隊相關人員24人參加了會議,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對今后社區矯正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了相關業務培訓。
2、嚴格管理,切實提高社區矯正質量。一是抓規范的同時抓創新。對各項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從嚴出發,從細節出發,同時注意在工作中進行創新,保證工作成效。如在談話教育時,嚴格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定期進行談話,在談話內容上注意與矯正對象的個人情況和當前的社會形勢相結合。二是抓數量的同時抓質量。在分類教育、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對矯正對象的特點進行了分析,并結合每名矯正對象的家庭、技能、就業、心態等情況進行了再犯罪的可能性分析,并制定有針對性的矯正方案,為矯正工作的順利進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三是嚴格執行各類矯正措施,落實考核獎懲制度。按照分類管理分階段教育的要求,嚴格落實報到、思想匯報、談話教育、公益勞動、家訪走訪等制度,對不能按時報到等違規行為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處理。通過嚴格考核,充分體現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矯正對象的遵紀守法的意識、思想覺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3、創新思路,認真做好社區矯正工作。為了規范矯正工作程序,充分發揮社區在矯正工作中的作用,社區相應成立了社區矯正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矯正對象的日常管理。9月28日在對矯正對象進行集中入矯教育時,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監護人、志愿者、矯正對象等人員參加了教育培訓會,規范了接收程序,并對入矯對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同時,告知其權利和義務,并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矯正對象在進入社區矯正期既感受到社區矯正的嚴肅性又感受到社區矯正的人性化,從而積極配合矯正工作,通過矯正悔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
存在問題
1、居民對人民調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認知程度有待加強。
2、社區人民調解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對待矛盾糾紛,主動介入性不強。
3、社區從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員,業務知識相對貧乏,對提高服務質量存在很大局限性。
2011年工作打算
1、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開展兩次“法律廣場”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每月分別到各社區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進一步提高居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認知度。
3、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社區級調委會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調解組織的職能作用,及時、認真、規范的調處各類矛盾糾紛。
4、以提高個人素質和工作水平為目的,每月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活動,主要學習較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和司法行政工作業務基礎知識。
5、繼續開展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服務工作,不斷提升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