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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戰略管控型。
母公司利用控股權支配從屬公司重大決策和經營活動,追求資本增值和區分戰略板塊、業務板塊的多元化發展。
2.財務管控型。
母公司通過資本運營手段指導、監控從屬公司,對從屬公司的經營計劃和執行過程不過多關注,以實現財務目標為終極目的,以財務指標考核、控制為主要手段。
3.運營管控型。
采用運營控制型管控模式的集團,對集團資源高度集中、企業經營活動的統一并優化。從戰略規劃到實施,從生產經營活動到業務管理,都要納入集團管控范圍。通過上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運營管控型是最集權的管控模式,而財務管控型又是最分權的管控模式,而戰略管控型則介于兩者之間。隨著集團管控管理模式的不斷演變,有的集團又將戰略管控進一步細化為“戰略實施型”和“戰略指導型”,前者偏重于集權而后者偏重于分權。
二、組織架構和發展戰略管控
1.集團公司組織架構管控。
組織架構包括集團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部門機構設置。建立統一、合理、高效的組織架構體系是實現集團有效管理的關鍵,在管理控制體系中起著“骨架”的作用。組織架構設計與運行通常存在以下潛在風險:治理結構形同虛設,企業缺乏科學決策和良性運行機制,有可能導致經營失敗,難以實現公司戰略規劃;內部職能部門設計不合理、權責分配不合理,可能導致機構重疊、職能缺失、互相推脫、效率降低等問題。所以,集團公司必須建立有效的組織架構管理體系,并確保其行之有效地運行。主要手段如下:一是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內部管控是一個系統工程,設立集團公司的公司治理體系,要從內部控制角度考慮建立一套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公司治理體系。要按照公司法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體系,制定完善的決策體系和議事規則,執行和監督職能相互分離、相互制衡。二是合理設置內部部門,分清職責。在部門內部運行過程中一經發現有存在職能重疊、缺失或運行低下的問題,要及時調整部門架構,通過制定公司組織架構圖、業務流程標準、部門職責說明、崗位說明書等手段,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做到各司其職、權責明確。
2.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管控。
公司發展戰略是指企業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對未來發展的定位和預測。集團公司要做到統一發展,必須要有共同的發展戰略,集團內各成員單位在共同的戰略指引下制定經營計劃,以確保集團整體戰略的實現。通常情況下,集團公司在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負責公司的發展戰略制定工作。戰略委員會要綜合考慮宏觀經濟政策、國內外市場的變化趨勢、生產技術的發展趨勢以及競爭對手的情況,結合自身情況和資源,制定適合自己的、切實可行的發展戰略。董事會審議發展戰略后提交股東會批準實施。
三、集團公司的財務管控
財務是公司發展的命脈,因此,實行集團公司的集中管控必然要做到對財務的集中管控。隨著現代網絡及信息技術的發展,很多集團公司通過統一的信息平臺和財務共享中心實現對集團內單位的財務集中管控。建立統一的會計核算科目體系、統一的會計核算處理系統、財務報表合并系統、統一的現金管理平臺、預算管理體系、內部審計體系等。著名的GE公司(通用電氣公司)通過與銀行網銀支付系統對接的現金管理平臺,將子公司資金每日下班前定點上劃,集中大量資金利用北美與歐洲的時差進行“隔夜”資金運作,資金運作是按小時甚至分鐘計算的。這樣,產生了不小的資金利用收益。近年來,大型集團公司紛紛采用財務共享中心模式進行財務管控。它將不同國家、不同地域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統一拿到總部進行,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作為一個財務管理平臺,僅需設專人負責票據的收集、掃描及上傳工作。這樣做的優勢:信息統一和集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經營效率;提升財務決策水平等。
四、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管控
科研項目作為免稅項目增值稅進項稅月末需轉出,如不區分科研項目支出還是經營支出,則會產生很大的稅務風險。例1:一家科研院所,2010年5月購進了一批材料10萬元,進項稅額1.7萬元,其中:某科研項目領用4萬元材料,經營項目領用6萬元。當月將材料進項稅額1.7萬元進行了抵扣。月末未做進項稅轉出。2011年1月當地的稅務機關在核查時,發現了某科研項目領用4萬元材料,應進項稅轉出0.68萬元,做出如下懲罰決定:該科研院所補交0.68萬元的增值稅,并處以0.34萬元的罰款和相應的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免征增值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在實際操作別要注意區分免稅項目和應稅項目。在例1中,某科研項目領用的4萬元材料涉及的進項稅額不應該抵扣,在月末應做進項稅轉出0.68萬元(4×0.17)。如果未做轉出,稅務機關可按已抵扣而未轉出進項稅額最低百分之五十進行罰款,并按稅款額每天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科研院所每年的水電費是一筆很大的支出,由于對每個項目不會單獨計量用電用水量,通常會將水電費等費用按項目工時或直接材料等的比例分攤進入各個項目,也包含免稅科研項目和繳納營業稅的非應稅項目,在分攤水電費的同時,應將免稅的科研項目和非應稅項目分攤的水電費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單從核算上看都沒問題,但稅務檢查時常常出現爭議,存在一定的稅務風險,會出現補繳稅款和罰款情況。
在進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時,用于集體福利的固定資產不得抵扣;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包括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近年來,國家對科研院所的固定資產投資較多,科研院所在組織實施這些投資項目時,要注意這些問題,避免出現多抵扣少納稅的現象。
科研院所一般研發能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經常會出現設備自己研發、自己制造、自己使用的現象。對于自制設備財務處理通常是按項目在科研成本中歸集核算,待設備完成驗收后,按照科研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減少該設備科研成本發生金額和修購基金科目金額,同時按自制設備的成本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在納稅申報時,未作視同銷售處理。
新形勢下科研院所承擔了大量市場化研究和生產任務,由于科研院所產品具有研究創新的特點,項目研制周期往往比較長,產品交付驗收后,在合同款沒有全部到位的情況下,為控制經營風險,存在大量預收賬款掛賬現象,不按稅法規定及時確認營業收入,不能按規定時點申報納稅,存在巨大的稅務風險。
對于上述存在而常常忽視的增值稅稅務風險,根據科研院所的業務特點,對免稅項目進項稅轉出的稅務風險的管理,科研院所需要從科研項目源頭上開始重視。隨著國家科研體制發生變化,科研項目除政府撥款外需科研單位自籌部分資金完成,所以上報科研項目預算時要進行稅務策劃,盡量將涉及進項稅轉出購進貨物等在自籌資金中開支,不涉及進項稅轉出的費用在科研撥款中開支。在下達科研項目任務計劃時,分為國撥和自籌項目分別下達并分別核算,每月按在國撥經費中購進貨物支出金額為依據,計算當月進項稅轉出金額。對免稅和非應稅項目中的水電費開支進項稅額轉出,依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根據此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轉出金額,按月及時進行進項稅額的轉出。對自制設備的稅務風險控制,科研院所在自制設備完成驗收后,要及時結轉固定資產,同時要作為視同銷售處理,特別要做好自制設備價格認定,自制設備計稅價格最好征得稅務機關的意見,稅務機關同意后,按同類設備的價格來計算增值稅,及時繳稅。對預收賬款的稅務風險要積極進行防范,嚴格執行有關應稅行為的時間規定,按照合同進展情況,履行納稅義務,將預收賬款及時確認為營業收入,并在納稅申報時進行專項說明,待合同款全部到位的情況下,開具發票,避免重復納稅。
個人所得稅稅務風險及防范
科研院所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要及時準確計算個人所得稅,并按時繳納。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總有紕漏,主要有:科研院所由于工作需要和受工資總額的限制,往往需要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退休的技術人員,或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如何界定上述支出的性質,是勞務費還是工資?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季節工、臨時工等的支出,科研院所往往按工資稅目扣稅,存在個人所得稅的代扣核算不準確的問題。評審費在科研單位是普遍現象,為了鼓勵專家,在科研項目評審中給專家發放評審費,經常是擬制發放表,由領導批準,專家簽領。項目評審費不按要求代扣個人所得稅。對于上述存在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和風險,防范措施主要是科研院所要認真研究個人所得稅條款,準確界定費用性質和套用稅目。對于內部職工發放評審費應納入工資范疇一并計算當月個人所得稅;對于聘請的外單位專家,評審費應作為一次性勞務報酬計算個人所得稅,這樣就從源頭上消除了稅務風險。
企業所得稅稅務風險及防范
科研院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除了企業經常遇到的問題和稅務風險外,還有科研院所特殊業務引起或忽視的問題帶來的稅務風險。
(一)稅收優惠的事前審批與事后備案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科研院所要享受的減免稅優惠,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報備,有些事項需事前審批,有些事項需事后備案,稅務機關審批備案認可后方可享受稅收優惠。由于歷史的原因,科研院所往往以上級機關的批準文件為依據,而忽視事前審批與事后備案工作,會帶來很大的稅務風險。因此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享受稅收優惠需根據有關規定在要求的時間內到稅務機關進行事前審批與事后備案工作。特別是在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中,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程序,及時報送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費預算、開發人員編制和名單、費用歸集表、項目立項決議文件、項目研究成果報告等。特別要注意在研究開發費用中列支的差旅費、辦公費等是不允許加計扣除的。
(二)不征稅收入
根據財稅[2011]70號文件規定,只要符合文件規定的三個條件,科研院所獲得專項財政資金可作為不征稅收入。但同時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科研院所往往忽視此條規定,造成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三)應稅收入彌補免稅項目的虧損
科研院所用應稅收入抵補免稅項目虧損,虧損只能用減免稅項目所得來彌補。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合并計算應稅所得和免稅項目虧損,存在少繳企業所得稅的風險。根據國稅函[2010]148號規定,科研院所要分別核算應稅所得和免稅項目,對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征所得額的項目不得彌補當期以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
(四)所得稅匯算期前后取得有效憑證
科研院所在科研生產過程中,因債務糾紛,資金情況、質量問題等原因,難免會發生無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入賬憑證,在實際執行中會遇到既未在成本費用發生年度取得,也未在匯算清繳時補充,但在以后年度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不論業務發生多長時間,均在取得年度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15號公告的相關規定,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但不能超過五年,五年后取得入賬憑證在取得年度不能扣除。
其他稅務風險及防范
(一)會計賬務處理產生的稅務風險
固定資產的盤盈和處置收入作為修購基金的增加,房租收入在事業單位會計中作為住房基金的增項處理,而稅法會作為應稅收入。對于這些會計處理與稅法的不同,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進行收入的納稅調增,否則會帶來少納所得稅的稅務風險。
(二)轉撥經費產生的稅務風險
淡薄的依法納稅意識是企業內部產生稅務風險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生產經營中,企業均以稅后凈利潤最大化作為最終財務目標,因此在稅收領域促成了企業追求稅務成本最小化的動機,主動地違背涉稅法律法規,企圖通過違法行為來降低稅負的,最終遭受相應懲罰。另一方面,在處理稅款征納關系的過程中,有些企業企圖通過一味討好和遷就稅務機關而放棄稅法賦予自身的合法權益,例如當企業和機關稅務人員對某些稅收規定存在不同理解時,為了不得罪主管稅務機關而甘愿順從個別稅務人員,導致其多繳稅款或留下隱患。
企業稅務人員的專業素養不高就不能較好把握稅法的立法精神,在對某些方面條款的理解和運用上就會出現偏差,即使主觀上并無偷逃稅款的意圖,但仍會導致企業稅務風險的上升。另外,由于企業稅務人員對稅收法律法規的知曉程度較低,尤其是對稅收政策的變動情況沒有及時更新,則很有可能導致企業因為違背新稅法而少繳稅或因為沒有用好用足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多繳稅。例如,稅務人員在作稅收籌劃方案時,篩選出的方案就可能并不是最優方案。
企業外部的原因
1.稅法自身不明確且多變
稅法自身具有不明確和多變的特性是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最主要外部原因。不明確性并不是我國稅法的特性,而是世界各國稅法普遍存在的問題。在對某些模糊、不明確或易產生歧義的稅法條款進行理解時,納稅人可能根據自己的理解而采用相應的稅務處理辦法。從字面意思分析來看,納稅人并未違背稅收法律法規,但是在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納關系中,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權責關系并不完全對等,法律明確規定“稅法解釋權歸稅務機關”,這就使得對于這些不明確的稅法規定,如果納稅人的解釋與稅務機關的解釋不一致,那么納稅人將只有聽從稅務機關的處理,從而增加企業的稅務風險。另外,隨著經濟社會的變化,稅收法律法規變化過快。有時一條規定剛出臺,馬上又補充附加條款,甚至朝令夕改,而新出臺政策信息又未及時傳達到企業,導致企業沿用舊規定,或面對頻繁變動的稅收規定無所適從,這也導致了企業稅務風險的產生。
2.不規范的市場環境
單個企業不可能獨立開展業務,必然要與供應商、銷售商等上、下游企業發生往來聯系,這樣各行業各企業就互相交織形成了一個社會關系環境即企業賴以生存的市場環境。市場環境在涉稅方面的規范與否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稅務風險的大小。但是目前看來,整個市場上不開發票、虛開發票、代開發票、不索取發票等現象層出不窮,有些企業甚至為了挫敗競爭對手與稅務機關勾結以偷逃稅款。這些進行非規范操作的市場主體行為必然連帶影響并加大其他相關企業的稅務風險。
企業稅務風險的防范對策
1.全方位樹立企業稅務風險防范意識
盡管稅務風險是客觀且普遍存在的,但它同時又是可防可控的,企業應該提高全員防范稅務風險的意識。2009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正式下發了我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第一個指導性文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其中就明確規定“董事會和管理層應將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作為企業經營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該內容的指示,稅務風險的防范需要領導層起到帶頭作用。而且,這項工作的開展不能僅局限于財務部門進行財務、稅務處理和制定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還要擴大到企業領導層的決策過程和業務部門的業務開展過程。也就是說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凡是與稅務有關的崗位和人員都要樹立起稅務風險防范意識,把不可避免的稅務風險控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
2.組建高素質的稅務工作人員團隊
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對稅務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作用,企業應組建一個高素質的稅務工作人員團隊。這方面工作的開展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首先,加強對現有稅務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后續教育。比如,委托高校有針對性地為企業稅務工作人員設計財務、會計、稅務相關理論和實務能力提升的短期課程,或為稅務工作人員交費報名參加社會中介機構開辦的短期培訓班,還可以跟稅務機關申請讓其委派工作人員利用周末時間到企業進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宣講培訓。其次,制定既合理又誘人的人才引進機制,吸引高水平的稅務人才,并提供其施展才華的空間。高水平的稅務人才不僅可以為企業稅收籌劃等重大方案的制定掌舵,還能在普通涉稅業務處理方面起到帶頭作用,盡量降低企業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