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問題分析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金融危機的爆發與蔓延,金融企業需要承擔主要的社會責任。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了法律視域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問題:第一部分為引言部分,主要闡述我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的現狀;其二,從社會責任內涵以及金融企業承擔的必要性予以闡述;其三,從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原因進行分析;其四,闡述了強化我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的策略。由此基于法律視角,來明確金融企業的社會責任,期望能夠由此促使我國金融企業轉向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狀態。
關鍵詞:法律視域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問題;分析
聯合國勞動署官員指出:企業社會責任一方面對中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影響,另一方面對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造成影響。我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感提高的同時,暴露出了諸多的問題。其一,企業社會整理利益觀念差;我國部分企業過分重視短期利益忽視長遠金融風險,對農村等弱勢群體的重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金融服務較小,從而出現經營理念不強的情況。其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處于被動地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大多依靠法規強制。其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層次較低,遵紀守法是企業的基本社會責任,其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最低層次要求,并不能完全代表企業的社會責任。其四,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企業在實際發展中未能與民生發展相結合。
一、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及承擔必要性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當前社會各界尚未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形成統一的認知,現關于記錄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中,最早始于1924年的謝爾頓——美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米爾頓•弗里德曼對社會責任進行定義。其指出:企業應該且必須在法律法規制度范圍之內開展經營活動,充分運用自身的優勢資源開展經營活動以獲取或者增加企業的社會利潤;美國另一位學者——阿奇•B•卡羅爾提出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其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一方面是企業在社會活動中應當履行的義務,另一方面是社會對企業的要求,與此同時企業應該遵循法度、重視倫理、多行公益。綜合上述,國外學者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主要包括了企業的經濟、法律、倫理以及慈善等四個方面的責任。我國學者多以卡羅爾定義為基礎構建社會企業責任概念。面對經濟全球化的背景環境,企業、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發揮的社會作用,均呈現出擴大化的趨勢,即經濟全球化必然要求全球責任。現階段,企業責任不僅僅是股東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求,同時還包括最大限度提升其他方面的經濟效益[1]。
(二)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必要性金融作為特殊行業,金融企業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不僅對企業自身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對于社會發展而言,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從社會現實需求層面對金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分析,實體經濟的重要支撐包括了銀行、證券企業以及保險企業。此類企業一方面要承擔經濟調節和資源配置的功能,另一方面需要承擔風險管理的功能,在為企業以及個人提供服務的同時社會家庭存在緊密聯系。盡管國內社會環境以及整體經濟依然處在轉軌的階段,推行和實施企業社會責任處在摸索的階段,但是金融企業應該先于其他行業主動去承擔社會責任,進而為該行業的長遠發展提供幫助。有學者提出,為尋求企業的長遠利益,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了商業名譽、風險管理、投資者關系、雇員關系、競爭力、社會許可、運營有效以及學習創新8個方面[2]。從國家發展戰略角度進行分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因此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已經成為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個必然性要求。我國既倡導建設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會,又倡導建設誠信友愛、充滿活力、人與社會和諧發展的社會,將以人為本作為工作開展的核心,在實現經濟全面發展的同時促進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由此可見,倡導和落實企業的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了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觀等貫徹落實的需要。從國際層面看,全球發展潮流之一便是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國際社會要求跨國公司發揮引領作用,國際組織對企業的社會責任予以量化處理,促使其成為國際一流企業發展的公認指標。社會實踐證實,企業生存之本是承擔社會責任,即企業具有社會責任感、全社會具有社會責任感,是社會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表現。
二、我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原因分析
(一)歷史與制度因素受到歷史因素的影響,即我國長時間處在計劃經濟模式下,導致了部分企業關于社會責任方面的問題未能夠從理論層面得到探討。長時間內,企業僅僅依靠單純的社會大生產執行國家計劃,成長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存在的一些問題以及弊端均被藏起來了,無法真正暴露在社會大眾的眼中。CSR研究提供企業發展所需要的客觀環境,受改革開放影響建立起的市場經濟體制下,諸多企業并未能夠對自身的社會責任形成高度重視。以往我國的企業耗費諸多精力做好產品、做活經營,其主要目的在于,實現企業的長期穩定生存。正是由于歷史與制度因素,造成了企業并未擁有足夠的精力去關注企業社會責任的建立,政府也未出臺強有力方案懲治損害社會利益的企業。
(二)企業自身因素我國一方面在積極地謀求企業最大化的利潤,另一方面在尋求創造最大化的經濟利潤。受到利潤追求的驅使,企業低估了自身的風險,并未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例如美國出現的次貸危機,誘發了全球性金融危機,從中可以發現,部分金融企業存在見利忘義的情況,部分金融機構存在見利忘險的情況,進而導致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三)監督力度不足就現階段的企業社會責任而言,相關利益組織在該方面的監督力度明顯不足,其主要表現在,我國尚未能夠建立起條件成熟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制度,社會利益組織的條件建立不成熟,而且社會影響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正是由于上述因素,導致了相關利益組織在對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方面敦促效果不顯著。
三、強化我國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的策略
(一)強化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作用就政府組織作用的強化而言,我國處于計劃經濟過度到市場經濟的時期,政府在這一時期經濟建設途中占據著主導地位。但我國金融企業由于自身基礎力量較為薄弱,社會責任建立依然需要結借助于企業的領導力量。就非政府組織作用的強化而言,通過分析西方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歷史可以了解到,實現企業主動地承擔社會責任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而在這一時間段內充分運用非政府組織的具有重要的意義。例如,2006年北京成立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聯盟,即民間NGO先驅者,其標志中國已經在企業社會責任領域建立起第一個規范化組織機構。該機構聯合社會力量,與企業一同推進中國企業有組織地開展企業社會責任事業,并從理論方面為中國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提供指導以及支持[3]。
(二)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及法律法規建設加強企業文化的建設進程,有主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形成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即以人為本理念。例如:浦發銀行提倡責任浦發等經營理念,將社會責任履行作為企業工作的重點和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并將此類經營理念編入到發展規劃之中。浦發銀行的做法表達了企業努力實現緊密結合社會責任和經濟行為,尋求社會利益,創建股東、員工以及社會等相關者的諸多利益,從而滿足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有助于金融機構有效處理知易難行的難題,不斷踐行和體驗社會責任,加快建設法律體系、強化執法力度。我國金融企業樹立起責任觀念之后,進一步完善金融責任機制,全面推進責任法制化、完善責任評估機制等。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包括兩方面:一方面能夠發揮政府規則的制定作用,另一方面能夠發揮政府規則監督實施作用。
(三)建立管理標準及管理體系在社會責任的認定和審核過程中,需要金融企業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其中,以便能夠在早期監理其完善的社會責任管理標準以及體系。金融行業協會采用多種方式制定符合商業銀行的責任標準、責任規范以及相關規章制度,以敦促企業能夠積極參與到國際社會責任組織中。針對商業銀行等企業的多項業務管理活動進行規范,促進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到國際社會責任組織之中,以國際環保標準為參照依據,要求銀行客戶同樣應該遵守自身的責任以及義務。四、結語金融企業的地位獨特,不僅影響著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而且影響著社會安全,其較之于一般企業,影響力十分巨大,即除了對自身可持續發展造成直接影響之外,還對其他企業的社會責任價值觀造成直接或者間接性的影響。故需要將企業經營發展同國家戰略發展目標結合,有效防控金融風險,保障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金融的安全穩定。
參考文獻:
[1]樓建波,甘培忠.企業社會責任專論[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2]趙墅艷.論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法律機制的構建[J].中國商貿,2011(9):217-218.
[3]曹彥玲.探索和思考當前企業社會責任實現的法律機制[J].法制傅覽,2015(2):181-185.
作者:盧婉婷 單位: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