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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高速增長和貿易規模的擴大,我國的能源消費快速增長,隨之而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大幅度增加。2007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達到60億噸,占全球排放的21%,超過美國成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第一大國。從1990年到2007年,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幾乎增至三倍,近幾年的增長尤其快速。①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們所面臨的節能減排義務將十分艱巨。即便按照“十二五”期間確定的16%的節能目標,如果GDP仍維持10%以上高速增長的勢頭,到2015年能源消費總需求量將達45億噸左右標煤,二氧化碳排放量將達100億噸左右,相當于美國和歐盟的總和。[1]面對中國快速增長的經濟和迅速上升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國際社會開始出現所謂中國“威脅氣候安全”的說法,中國正受到越來越多的來自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壓力。
在推動中國碳排放不斷增長的眾多因素中,除了大規模的固定資產投資和龐大的國內消費需求之外,出口貿易的快速增長是最主要的推動因素。目前,已經有很多研究印證了“中國出口貿易導致溫室氣體排放增加”這一結論,表明中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中相當一部分是發達國家消費需求拉動所致。包括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全球政策研究中心、國際能源機構、日本京都大學在內的多家機構,均曾從不同角度對中國的出口貿易與碳排放的關系進行過研究。這些研究不管是從“內涵能源”的角度,還是從“出口碳”、“出口排放”與“碳連鎖”等角度,都揭示了三個事實:第一,國際貿易會導致“碳泄漏”;第二,中國由于貿易順差所導致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是顯著的;第三,發達國家的消費需求加劇了中國的碳排放增長。[2]2006年~2010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年均增長率為15.6%,其中出口貿易的年均增長率為14.6%。2010年我國的出口總額達到15779億美元,比2009年增長31.3%。②作為“世界加工廠”,中國實現碳減排目標最主要的還是要從出口行業入手,而這些行業占我國GDP的三分之一。因此,有必要從客觀的角度闡釋我國碳排放的增長驅動力,分析出口貿易模式與碳排放量之間的關系,從貿易模式的角度探討節能減排的新途徑。
一、出口貿易模式與碳排放關系研究
在出口貿易模式與碳排放量的關系上,國外的研究主要有:Wyckoff等(1994)通過對6個經合組織國家貿易中的內涵碳排放量進行計算,發現制成品中內涵碳排放占到其排放量的13%左右。[3]
Machadoetal.(2001)分析了1970年~1992年巴西在對外貿易中的碳含量排放,結果表明發達國家通過外包的方式,把高碳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近年來,隨著中國出口貿易的快速增長,出口貿易中的碳排放問題也越來越受到學術界的關注。[4]
Shui和Harriss(2006)計算了中美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量,計算得出在中國對美國的出口貿易中所含的碳排放量占中國碳排放總量的7%~14%,這些碳排放最終被美國人消費。[5]Weberetal.(2008)認為導致中國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因素是碳泄漏和碳出口,這個觀點印證了“污染天堂假說”。[6]
DaboGuanetal(2008)分析預測了1980年~2030年中國的碳排放趨勢,結論顯示造成中國碳排放增加的最主要因素分別是出口增長、內需消費和資本投資。[7]國內關于出口貿易與碳排放關系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宋濤、鄭挺國等(2007)基于EKC假設,研究中國人均GDP與人均碳排放量之間的關系,結果顯示兩者之間存在倒U型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關系。[8]
齊曄等(2008)通過投入產出法計算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的碳排放量,研究顯示從1997年到2002年間我國出口貿易中隱含的碳排放量占當年碳排放總量的12%~14%,這個比重到2006年已達29.28%。[9]劉強等(2008)和孫小羽、臧新(2009)分別對我國出口貿易中重點行業的碳排放量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研究結果表明,世界能源消耗、大氣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越來越多地被轉移到中國,在此基礎上,他們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10-11]
綜上所述,國內外學者對出口貿易中的碳排放問題展開了大量的研究。但是絕大部分研究是基于全國范圍數據的基礎上展開的,很少有關于某一地區或區域范圍內的研究。事實上,由于各地的出口狀況各有不同,基于區域數據的研究可能更具有針對性和建議性。因此,根據以上的研究,借鑒相關文獻,筆者對我國出口貿易中的區域碳排放問題展開進一步的研究,希望能揭示出口貿易活動中的區域碳排放情況與地區出口貿易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并針對高碳產品在出口貿易中的轉移問題提出建議。
目前關于區域性的出口貿易模式與碳排放關系的研究還很少。長三角地區的對外貿易在改革開放以來極為活躍,貿易額約占到了全國總額的50%以上,長三角地區的浙江、江蘇和上海的出口模式與能源利用各具特點,從貿易方式、出口企業類型和產品結構上來看,浙江省的出口以一般貿易為主,民營出口企業占主導地位,產品結構以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為主;江蘇省以加工貿易出口為主,外資出口企業占比最高,產品以機電行業為主;而上海的出口產品層次較高,高新產業占主導地位。因此筆者擬在分析三地經濟數據的基礎上,探索出口貿易模式與碳排放的關系,以期為長三角地區發展低碳經濟提供政策建議。
二、出口貿易模式對碳排放的影響
分析出口貿易模式對碳排放的影響,首先要確定各地區的碳排放量。碳排放量取決于能源消耗量及各種能源的碳轉換系數,因此,筆者首先根據各地區能源消費量測算出相應的碳排放量,再以碳排放量為被解釋變量來分析其與出口貿易模式之間的關系。
(一)碳排放的測算方法
碳排放可以分為人工排放和自然排放,人工排放主要包括化石燃料消耗和生物質燃燒等,其中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95%以上。根據2007年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溫室氣體增加的主要來源是化石燃料燃燒。由于目前我國沒有碳排放量的直接監測數據,因此大部分的測算研究都是基于對能源消費量的測算得來的。[12]筆者對以化石燃料為主的工業行業的碳排放量進行計算:
燃煤的碳釋放量=煤炭消耗量×煤炭消耗的碳排轉換系數
石油的碳釋放量=石油消耗量×石油消耗的碳排轉換系數
天然氣的碳釋放量=天然氣消耗量×天然氣消耗的碳排轉換系數
以上能源的碳排放轉換系數是在2006年《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所確定的排放系數的基礎上計算得來的(見表1)。
(二)數據來源
文中基礎經濟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能源數據來源于《中國能源統計年鑒》,出口數據來源于國研網統計數據庫。另外,《中國能源統計年鑒》最新數據目前到2009年,因此,本研究的起止年限為2000年~2009年。
根據《中國能源統計年鑒》和《中國統計年鑒》(2001—2010)上的能源消耗數據測算浙、滬、蘇三地的碳排放量,具體測算結果如表2所示。
(三)模型與實證結果
根據本文的研究重點,本文模型參考馬凱、李娟、陳巖(2010)的模型,[11]該模型是在ColeandElliott(2003)的基礎上演變得到的:
lnCE=c+β1lnE+β2lnEL+β3lnF+β4lnM+β5lnT+ε
其中,CE表示三個地區的碳排放量;E代表以1952年不變價表示的出口額,其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EL代表三個地區的資本勞動比率,該比值用資本存量與就業人數的比值來表示。從理論上講,這個比值的增加表示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比重上升,也就是說產業結構由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資本密集型產業轉化。F、M、T分別代表三個地區的外資企業、機電產品和加工貿易占出口貿易的比重,其數據來源于各地統計年鑒。另外,在不影響各個經濟序列之間的協整關系的前提下,將所有數據取自然對數,借此消除數據中可能存在的異方差。模型估算結果見表3。
(四)實證分析
表3顯示了以碳排放量為被解釋變量的浙、滬、蘇三地的面板數據回歸結果。模型顯示碳排放量對出口額的彈性系數為0.099,也就是說,出口額每增加1美元,碳排放量增加0.099噸。這說明,出口額對碳排放量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其中,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占比對碳排放量的影響系數為-0.86,這說明出口總額中,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占比每提高1個百分點,相應的碳排放量就減少0.86噸。此外,外資企業和加工貿易的出口占比對碳排放量的影響系數分別是1.02和0.37,這說明出口額中外資企業和加工貿易的出口比重的提高,都會導致碳排放量的增加。在模型估算結果中,機電產品出口占比的系數為-1.35,說明出口額中機電產品出口額比重的提高,會使碳排放量有顯著下降。
從三地各自的情況來看,2010年浙江省每萬美元出口額碳排放量為6.17噸,在浙、滬、蘇三地中僅低于江蘇,遠遠高于上海。這和浙江省的出口貿易方式有關。浙江省是民營經濟最發達的省份,出口產品結構層次最低,以勞動密集型的傳統制造業為主體,這些行業的資源轉化效率相對較差,單位碳排放量較高。所以,造成浙江省單位出口額碳排放量較高的最主要因素在于密集的民營出口制造企業,這些企業的單位產品能耗比較高。而來自外資企業和加工企業的影響較小,因為從外資企業出口和加工貿易出口占出口總量的比值來看,浙江省是比較低的,因此從“環境成本轉移”的角度來看,這方面的效應較小。
2010年上海市每萬美元出口額碳排放量為2.8噸,表明上海的貿易模式環保效率最高。上海市的碳排放規模為三地中最小,但是上海市2010年的出口規模和浙江相近,使單位出口額碳排放量降低,這表明上海市的出口品結構較高。上海市機電產品出口占比保持在六成左右,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增勢相當迅猛。較高的機電產品出口占比減緩了碳排放的速度,其影響大于外資企業出口高占比帶來的“高碳排放”效應。
2010年江蘇省每萬美元出口額碳排放量為6.25噸,為三地中最高。這和江蘇省能源消費結構有關。在江蘇省的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的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80%左右,而煤炭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在三種化石燃料中是最高的,這就使江蘇省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顯示出非常明顯的“高碳”特征。這樣單一的能源結構在短期內很難改變。此外,江蘇省外資企業出口占比很高,盡管江蘇省高層次產品比重也很高,但其對環境污染的減弱作用仍不能抵消外資企業對環境的影響。
三、研究結論與建議
浙、滬、蘇三地的面板數據分析顯示,近年來三地出口貿易產生的碳排放量呈現迅速增長的態勢,其主要原因在于該地區的能源結構仍以煤炭為主,造成出口行業中高碳產品所占的比重較高。從出口貿易模式的角度來看,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比重、機電產品出口比重的增加有利于碳排放量的減少,而加工貿易、外資企業出口占比的提高會增加碳排放量。因此,出口貿易模式與碳排放量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基于本文的研究結論,對長三角地區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高出口產品結構層次,減少碳排放量
對于出口中“兩高一資”(高污染、高能耗、資源性的初級產品)的產業,應該有針對性地改變其出口數量。例如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通過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經驗,促使出口企業轉型升級;在制訂出口退稅政策時應體現差別性,通過退稅政策鼓勵低耗能產品的出口;對于那些高層次的、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出口產品應給予一定的鼓勵和扶持;鼓勵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等等。
(二)完善外商投資準入制度,禁入高碳產業
目前,歐盟已對其能源、機械制造、鋼鐵、造紙、水泥及建材等行業的碳排放量實行了限制。瑞典、芬蘭、丹麥、意大利與荷蘭等歐洲國家已在其國內實施了碳稅政策。日本對能耗較高的企業進行了限制與整改,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實行曝光、罰款等處罰。一些發達國家企業為了逃避本國的環境規制,正在以對外直接投資或加工貿易的方式,將高碳排放行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13]針對這樣的局面,我國在承接發達國家的投資項目時,必須有相關的政策制定,對高碳排放項目的投資應嚴格限制,防止外資出口企業以投資手段進行“環境成本轉移”,確保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新能源產業,提高能源利用率
在制造業的三種主要化石燃料中,煤炭的含碳量是最高的,其次是石油,天然氣最低。其他形式的能源如核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及水能等都屬于清潔能源。目前,長三角地區乃至全國的能源消耗仍然是以煤和石油為主,其他形式的能源消耗相對很少,有的地區甚至沒有。本文中上海市的天然氣利用占比是三地中最高的,這在單位出口的碳排放量上也得到了相應的體現。因此,必須實行能源多元化、清潔化發展,大力改善和調整能源結構,促進能源供應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