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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銀行雖不及大銀行資金雄厚,但社區銀行有其存在的依據。Berger、Udell和Levonian、Solle(r1995)通過考察中小企業貸款占銀行總資產的比率和中小企業貸款占全部企業貸款的比率,認為小銀行在發放關系型貸款方面具有優勢,比大銀行更擅長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提出了“小銀行優勢論”(SmallBankAdvantage)。
(一)中小企業適合關系型貸款技術
西方實證研究發現,銀行和企業的關系是影響企業信貸的重要因素。銀行與企業保持密切關系使銀行更全面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能夠增加企業的信貸可得性(Petersen和Rajah,1994),企業也能夠以較低的商業信用依賴(Petersen&Rajan,1994)、較少的擔保品要求(Berger和Udell,1995)、較低的貸款利率(Harhoff和Korting,1998)獲得銀行貸款。Berger和Udel(l1995)認為,銀行對小企業貸款主要基于信息敏感和關系驅動(Relationship-driven),而對大企業貸款則主要基于交易驅動(Transaction-driven)。Berlin和Meste(r1998)把銀行信貸概括為一次性交易的市場交易型貸款(Transac-tionalLending)和表現為額度貸款或承諾貸款的關系型貸款(RelationshipLending)兩種類型。Berger和Udel(l2002)把貸款技術與銀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方式聯系起來,認為不同的信貸技術所依據的信息獲取或處理方式不同,交易型貸款包括財務報表型貸款(FinaneialStatementsLending)、資產保證型貸款(Asset-basedLending)、信用評分技術(CreditScor-ing),以上這些都是建立在易得到、可量化的“硬”信息(Hardinformation)基礎上的,需要的技術較為復雜;而關系型貸款(RelationshipLending)是建立在難量化、難傳遞的“軟”信息(Softinformation)基礎上的。一般來講,大企業的財務狀況透明,有可抵押的財產,有較清晰的信用記錄,能生產大量的硬信息,適合交易型貸款。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完善,缺乏抵押品,難以提供高質量的硬信息,除提供少量數據報表外,更多的是生產大量的具有私有性、不易被量化和傳遞的意會信息,適合關系型貸款。由于中小企業貸款頻率高、額度小,提供的信息不透明,銀行對中小企業信息的搜集與處理與大企業相比要花費更多的人力與物力。銀行通過與中小企業長期密切接觸、與借款企業所在社區的相關主體進行交往等方式獲取有關中小企業經營狀況的軟信息,運用關系型貸款技術能有效地處理中小企業的信息不透明問題(Berger和Udell,2000)。
(二)社區銀行在關系型貸款上的優勢
社區銀行的小規模適合對中小企業貸款。Nakamura(1993)認為,中小銀行對中小企業結算賬戶具有優勢。相對于大銀行,中小銀行的客戶數量少,有利于中小銀行對客戶的結算賬戶信息進行充分識別。相對于大企業,中小企業一般集中在一家銀行開戶,有利于中小銀行對客戶的信息進行綜合把握,這就形成了中小銀行的信息優勢。Berger和Udel(l1995)運用層級控制理論從企業的信貸特征及管理的規模、范圍不經濟的分析中得出了大銀行減少對中小企業貸款以服務于大企業的結論。Berger、Demsem和Strahan(1999)論述了銀行組織規模的增大導致層級間的控制損失問題,認為同一家銀行同時提供交易型貸款和關系型貸款服務將導致銀行放貸93成本增加和經營范圍不經濟(ScopeInefficient),大銀行為發放交易型貸款而減少或拒絕對中小企業發放關系型貸款。Stein(2000)提出了GHM理論(即控制權的安排影響激勵),認為大銀行組織結構和層次復雜,具有傳遞“硬”信息的優勢,但對于軟信息的傳遞,則存在“組織規模不經濟”(Organi-zationalDiseconomies)問題。中小銀行因其組織結構簡單、管理層次少,適合處理“軟”信息,在收集和傳遞“軟”信息方面具有優勢。DeYongHunter和Udel(l2004)論述了銀行規模、信息類型、產品標準化程度之間的內在聯系,認為小銀行適合運用軟信息提供個性化服務,大銀行適合運用硬信息提供標準化產品并收到規模效益。社區銀行的組織結構具有處理軟信息的能力。小銀行的組織結構適宜生產軟信息和發放關系型信貸,大銀行的組織結構適宜生產硬信息和發放市場交易型信貸。Berger和Udel(l2002)認為,軟信息具有模糊性和人格化特征,難以通過復雜的組織系統傳遞,必須依賴基層經理收集和處理軟信息并進行信貸決策。相對于大銀行,中小銀行因管理層次少而使委托鏈條縮短,具有關系型貸款優勢。Hauswald和Marquez(2002)認為,銀企間的物理距離對信息傳遞具有影響,信息距離(InformationalDistance)的增加或借款人特定信息的生產成本提高,導致了關系型貸款的縮減。一般來說,小銀行更為靠近潛在客戶,具有實行關系型貸款的優勢。J.Stein(2002)認為,大型銀行科層結構復雜,信息生產與資金配置權分離,一線信貸經理難以清楚地向上級管理層表述和證明軟信息,不利于激勵軟信息的生產,但對硬信息的生產具有激勵作用。小型獨立型銀行的管理層次較少,信息生產與資金配置權基本上結合在一起,有利于激勵一線經理進行軟信息的生產。Brickey、Linck和Smith(2003)論述了所有權激勵效應,認為中小銀行為了使基層信貸經理有效收集和處理軟信息,在授予其較大決策權的同時給予較多的所有權份額,以使基層經理的行為符合股東的目標利益。J.C.Stein認為,扁平的、小型的金融機構具有傳遞和轉換“軟信息”的優勢。由于農村金融量小分散、種類繁多,農村金融供求具有明顯的“軟”特征,適合由決策快、審批環節短的小型金融機構提供貸款。農村社區銀行同樣具有關系貸款的優勢。Banerjee用“長期互動”假說和“共同監督”假說對農村社區銀行的競爭優勢進行了分析。他認為,銀企之間的長期合作和共生關系有助于解決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道德困境和逆向選擇問題,業務圈子內部的各個金融需求者之間的相互監督是基于農村傳統和特點的全方位的動態監督,能夠確保資金運作目的的實現。W.Keeton運用“關系型金融服務”和“信息型金融服務”兩個概念對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優勢進行了解釋。他認為,農村小型金融機構通過獲取其客戶的行為習慣、人際關系和經營狀況等個性化信息提供服務,并在長期的信用合作中與客戶建立起相對穩定的關系型信貸網絡。DeYoung和Hunte認為,小銀行或者農村社區銀行具有技術后發優勢。在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小型金融機構能夠作為“免費搭車者”不支付“試錯成本”和金融產品設計成本;在信息共享方面,小銀行能夠以獲取公共知識的形式,低成本地使用大銀行的“硬信息”并與自己掌握的“軟信息”相融合;在聲譽方面,農村社區銀行、當地企業和農戶在長期共生關系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客戶不必擔心隱私外泄和金融詐騙等。Daupla認為,后發優勢使新生的社區金融機構在存款增長、貸款增長、存貸比率、流動性和資產組合等方面實現了良好的發展績效。
二、社區銀行面臨的挑戰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社區銀行的數量和市場份額都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究竟是什么因素導致了社區銀行的下降,已有的相關研究從不同角度進行了解釋。
(一)技術進步
Ongerna和Smith(2000)認為,當下的金融交易大多是通過自動化的、匿名的市場方式進行,幾乎不需要銀企關系的創建,因而對銀企關系的價值表示懷疑。Petersen和Rajah(2002)分析了信息技術對美國銀行實施小企業貸款的影響,認為小企業和銀行之間的物理距離之所以有了顯著改善,主要在于信息和通訊技術的發展及應用。信息和通訊技術的進步使專業化的信息中介(infomediaries)能夠大量地采集、存儲和加工企業的眾多信息,并迅速、及時、高效地進行傳遞,使銀行擁有更多的關于小企業的硬信息,有利于為遠距離的小企業提供貸款。Deyoung、Hunter和Udell(2002)、Kallberg和Udell(2003)認為,信用評分模型和在線貸款申請方便外地銀行搜集小企業信息,并通過企業貸款證券化的方式提高小企業貸款的商品化程度,有利于發揮大型銀行規模經濟特性和成本優勢。一些學者用信息鴻溝概念分析了信息化和網絡銀行對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影響。有學者認為,小型金融機構因業務相對封閉,具有較好的資金保全和資本安全性。也有的學者認為,扁平結構的網絡平臺,大部分軟件信息可通過圖片、錄像、電子監控等方法“標準化”,使社會評估和信用管理部門能夠對無信用、無抵押品的項目進行迅速評估,能夠使人們進行直接的網絡面對面交流,有利于大銀行提供個性化服務。大小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鴻溝可使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發揮后發優勢:農村小型金融機構作為跟隨者可以把更多的業務“搬”到網上,“復制”大銀行的制度和工具,投資少、見效快;網絡銀行突破了資產規模、機構網點的限制,為小金融提供了相同的競爭平臺。DeYoung、Hunter和Udel(l2002,2004)(DHU)認為,放松金融管制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不能改變全球化的大銀行與地方性的小銀行共存的現實。他們以銀行規模、單位成本及產品差異化程度這三個變量為基礎構建了策略圖(strategicmaps)理論,認為管制的放松和新金融技術的出現使大銀行改變零售業務的策略,提供大量的、低成本的和非個性化的金融商品。Carter、McNulty和Verbrugge(2005)(CMV)提出了與DHU的“二元分叉式發展”命題相一致的結論,認為管制的放松和技術的進步推動了貸款市場的利率下降,提高了大銀行在小企業貸款上的績效,擴大了大銀行的市場份額。
(二)市場競爭
Jayaratne和Wolken(1999)根據1993年美國小企業貸款數據對“小銀行優勢論”提出了異議,認為某一地區小銀行的數量與該地區小企業貸款約束狀況在短期內有某種聯系,但在長時期內并沒有相關性。Evanoff和Ors(2001)認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放松了金融行業的地理管制,打破了社區銀行在地方市場上的壟斷優勢,使社區銀行不得不與外地市場的銀行進行高度的競爭。DeYoung和Duffy(2002)認為,美國放松了金融行業的業務管制,使以利息為主要收入的社區銀行面臨像“金融超市”一樣的大銀行競爭,能否繼續盈利成為決定社區銀行業的一個重要問題。對于社區銀行數量的減少,一些人認為是社區銀行業務模式正在失去自生能力(Viability),更多的人認為是金融管制放松把那些低效率的和管理不善的社區銀行剔除的結果,最終高效運行的社區銀行將獲得興盛。M.Olson(2003)認為,應該把新設資本的流入量而不是銀行數量的變化作為反映社區銀行生存價值的衡量指標,因為設立社區銀行的關鍵條件是要具備吸收穩定存款與識別有利貸款機會的能力。T.Hoenig(2003)認為,因為社會上經常出現具有價值的投資項目,這必然使毫無信用記錄的新生小企業不斷出現,社區銀行即便在信息技術進步的情況下也能提供對這類企業的關系型信貸服務。RebeccaS.Demsetz和Strahan(1997)認為,合并后的銀行通過擴大業務范圍和資產多樣化,降低該銀行的風險水平,提升盈利水平。通過拓展銀行的業務地理區域,使銀行資產向少數大銀行集中。Basset和Brady(2001)認為,來自于“并行的銀行體系”(aparallelbankingsystem)的競爭削弱了社區銀行的競爭地位。DeYoung、Hunter和Udel(l2002)認為,共同基金、在線經紀賬戶等新型的儲蓄與投資工具增加了核心存款(coredeposits)的稀缺性。Berger、Bonime、Goldberg和White(2004)認為銀行并購與新設銀行具有內在聯系,小企業難以適應并購后的大銀行的信貸程序,存在建立新銀行的需求和機會。在金融機構發展戰略與環境因素、集團資源能力存量的關系上,Holland和Westwood(2001)提出了“銀行規模與經營戰略之關系”的理論模式,概括了銀行業變化的動力源與變化方向之間的聯系。總資產額在400億美元之內的“專注型”(Focus)銀行以專業化和精品化為主要特色,以高度專注于特定的市場為經營戰略??傎Y產額在3500億美元之上的“大型”(Juggernaut)銀行,以交叉銷售為經營戰略,夠資格的銀行隨著競爭加劇將減少。總資產額介于400億美元與3500億美元之間的“死亡之谷”(DeathValley)銀行要么走向大型銀行之路,要么繼續走向更加精專銀行的方向。圖1中橫軸A表示銀行的資產規模,縱軸B表示銀行的數目。
(三)社區銀行自身因素
Collender認為,農業生產的脆弱性和季節性使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業務結構相對單一、業務拓展困難、資金組合質量不高,也使農村小型金融不得不留出更高的儲備金,影響了其盈利能力。D.Fetting分析了1970年以來美國大平原地區農村人口絕對數量下降和法人數目減少的情況,認為農村地區的人口減少導致金融需求越來越單一,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量和業務手段也受到限制,被迫關停,中小企業也隨之遷出農村。R.Collender認為,外部資金流入農村,一方面可以增加農村小型金融的業務能力,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利率水平,改善存貸款結構,彌補農村金融的季節性限制,更新業務知識;另一方面會帶來大規模的銀行并購,埋下資不抵債的隱患,或引起組織治理和科層結構的增加,疏遠與農戶之間的親密關系。另外,由于農村本來的市場容量有限,外來資金只能有限地提高農村的資金利用率。C.L.Colvin認為,大量農村金融機構倒閉的原因在于高層管理的非競爭性。在管理層缺乏足夠的增效動力和外部監管缺位或者失位的情況下,農村金融機構的管理者不能有效地應對外界刺激。W.Keeton的“關系型金融服務”和Banerjee的“共同監督”機制都表明,農村小型金融機構在使用個性化“軟信息”和進行內部治理方面,都不像大商業銀行那樣信息透明和非人格化處理,外部資本不能低成本取得其“人情”背后的數據,也無法通過股東大會和監事會對其制約,易產生缺位和失位現象。Banerjee運用“長期互動”和“共同監督”的假設分析了農村信用合作社,認為信用合作社是有效解決農村小型金融機構內部治理問題的有效形式,合作社根據“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團結”的原則,使內部成員在長期互動中重復博弈、相互監督,降低了信貸的信息不對稱程度。
三、發展我國社區銀行的政策建議
上述文獻分析表明,社區銀行與大銀行具有不同的功能,社區銀行在中小企業貸款方面具有獨特作用,能夠節約交易費用。社區銀行的核心功能主要是關系型貸款技術,這種技術以緩解信息不對稱為目的,以軟信息的生產和運用為內容,以組織結構簡單和親近社區為基礎。雖然一些西方學者依據信息技術進步和金融發展水平對社區銀行的功能和存在提出了疑慮,但只要軟信息還沒有被完全硬化,社區銀行的關系信貸技術就具有發揮作用的條件。上述研究對于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社區銀行具有重要意義。
(一)大力發展社區銀行
我國是農業大國,總體上處于發展中國家水平,無論是從信息技術層面上看,還是從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看,小銀行具有優勢的命題在我國現階段都能成立。在我國當下的銀行體系中,還十分缺乏有活力的小銀行,甚至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區銀行,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貸款困難的原因之一。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國有銀行的戰略收縮導致了農村金融供給遭遇極大的困難乃至空白。因此,打破國有大銀行一統天下的局面,大規模地發展社區銀行,應該成為完善我國銀行體系的一個重要思路。發展社區銀行的路徑主要是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一般來說,存量改革不需要支付規則制定成本,能夠有效優化不良資產,國家傾向于支持存量改革;增量改革能夠避免對原有的路徑依賴,不用支付處理歷史包袱的成本,但需要支付大量的制度創設成本,民間資本傾向于支持增量改革?,F在,我國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雖然不是大銀行,但也不是與社區共同發展的社區銀行,只要國家對中小銀行進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就可以將其轉變為社區銀行。但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金融的困境持續不能得到根本解決,這至少表明我們對農村信用社的存量改革還沒有收到滿意的效果。為了推進新農村建設,我國開始了增量改革的新探索,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允許多種經濟成分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農村新型金融。實踐表明,農村金融的增量改革對于根本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完善國家金融體系、合理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對社區銀行進行準確定位
大銀行擁有交易型貸款技術,具有服務大企業的優勢;中小銀行擅長關系型貸款技術,具有服務中小企業和農村客戶的優勢,兩者存在業務互補關系。如果兩者開展同質競爭,大銀行在服務大企業的同時開展中小企業業務,將會使交易成本增加;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銀行實行地域多元化戰略和盲目擴大規模,既不利于滿足社區金融需求,也不符合銀行組織結構優化原理,將會導致經營風險擴大。相反,如果中小銀行把有限的資金集中于與其能力相適應的地區,也能使有限的資金發揮規模經濟的效應。社區銀行應堅持求異型戰略。一是社區銀行要立足社區,以本地中小企業和居民為主要服務對象,努力發展中間業務,根據細分市場的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社區銀行不應盲目求大,正像舒馬赫(1973)所說的那樣,小才是好,小才是美,小才具有活力和競爭力。二是社區銀行要努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在業務上,以關系型信貸為基礎開展“個人對個人”服務,發展與客戶的長期合作,發展以個人客戶為主的零售業務;在服務渠道上,把有形網點服務渠道與虛擬化的服務渠道結合起來提供社區銀行的核心競爭力;在產品上,充分利用網上銀行業務技術開展個性化服務,把技術創新與傳統產品結合起來。
(三)優化社區銀行的生態環境
一是加快社區銀行相關立法。我國目前農村信用社、農村新型金融等金融機構都適用銀監會規章,沒有權威性的法律規定,更沒有專門的社區銀行法,這嚴重制約了我國社區銀行的發展。因此,加強對社區銀行的市場準入、市場監管、信息披露、退出機制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是社區銀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二是加強社區銀行的監管體系建設。對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安全性等方面的監管是保障社區銀行健康發展的前提,要加強銀行內部治理結構、行業自律、市場約束機制和信息披露機制等方面的建設。社區銀行健康發展的關鍵在于具備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應該把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作為審查社區銀行準入的重要標準。對于社區銀行,既要加強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又要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實施動態的、實時的、持續的、全過程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