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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黨支部:
為深化拓展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扎實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經研究,決定在全鎮啟動實施黨建“特派員”工程,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縣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培養鍛煉干部、夯實基層基礎和促進均衡發展為目的,圍繞“強組織、增活力,促發展、惠民生,創佳線、迎盛會”主題,突出“選好帶頭人、打造鐵隊伍、找準致富路、完善新機制、擴大覆蓋面、樹好新形象、強化大保障”七項重點,分層級、分類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到推動發展有新舉措、促進和諧有新成效、服務群眾有新作風、凝聚人心有新方法、基層組織有新加強,努力實現“先進黨組織上水平、中間黨組織上臺階、后進黨組織換新貌”,建設一批“班子隊伍強、產業發展優、村容村貌美、民風民俗純、民主管理活”的綜合示范村,為推動縣委“穩定增勢、加快發展、跨越追趕”發展戰略夯實基礎、增強后勁,實現基層黨建與經濟發展相融互動。
職責任務
黨建“特派員”要緊緊圍圍繞縣委以“兩化”互動帶動“三化”聯動,履行“三大職責”(當好村情民意調查員、組織建設指揮員、服務群眾勤務員),抓實“八項工作”(宣傳方針政策、指導創先爭優、理清發展思路、制定發展規劃、落實惠民政策、引進產業項目、調整產業結構、促農增收致富),積極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帶頭抓基層、打基礎,積極創先爭優。力爭年實現先進村提升率超1/3,中間村升級超1/4,后進村全部轉化。努力搶抓機遇,夯實助推經濟發展的基層組織基礎,積極推動“一區五地”建設。
具體措施
(一)明確選派對象。黨建“特派員”原則上從鎮政府現職黨員干部中選派,要求把身體健康,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的黨員干部全部進入黨建“特派員”隊伍,黨員干部的選派率必須達100%。鎮黨委統籌擬任派駐黨建“特派員”任村(社區)副書記職務,三個后進村由鎮黨委派駐黨建“特派員”任村“第一書記”職務。具體名單附后。
(二)下沉黨組織關系。黨建“特派員”工程推行“一線工作法”(在一線傳播政策法規、收集社情、為民辦事解困、強化民主管理、靠前落實工作、爭當愛民干部),被確定黨建“特派員”的所有黨員干部,黨組織關系統一轉移至對應下派的村(社區)黨支部。黨建“特派員”實行專職派駐,統一派駐到村(社區)黨支部,一人派駐一村(社區),派駐期限為1年。
(三)落實推進舉措。各“特派員”要緊密結合開展“三分類三升級”活動,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提高措施,促進先進、一般、后進黨組織轉化升級。先進基層黨組織重點在推動加快發展、維護和諧穩定和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上取得新突破,進一步提升科學化水平,力爭進入“學習推廣王家元示范村(社區)”行列;中間基層黨組織重點在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舉措、完善制度機制和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上取得新進展,進一步提升推動發展、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力爭進入先進黨組織行列;后進基層黨組織重點在整頓軟弱渙散班子、明確工作思路、找準發展路子、增加群眾收入、改善干群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發揮黨員干部先鋒模范和骨干帶頭作用上取得新成效,促使進入先進黨組織行列,促進轉化升級,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管理考核
(一)工作職責。
1.黨建“特派員”在鎮政府機關的政治、經濟待遇保持不變。派駐期間,要深入村(社區),和村(居)“兩委”班子成員融為一體,形成工作合力,在黨員教育、黨員管理、發展黨員、黨員服務承諾和各類創建活動方面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具體負責指導派駐村基層黨建工作,以黨建工作引領經濟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要做到基層組織建設年在各村(社區)黨員中的知曉率100%。
2.黨建“特派員”要指導和幫助村(居)“兩委”班子理清發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標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廉政建設、黨務公開、村務公開、財務公開、民主理財、村民議事、檔案管理等方面制度,構建規范化、制度化工作格局。
3.黨建“特派員”要充分發揮自身特長,影響、帶動、提高村(社區)黨員干部的素質,積極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掛包幫”等主題活動,增強群眾致富能力,帶領群眾抓經濟、上項目、促發展、惠民生,努力使自己成為群眾致富奔小康的帶路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工作中呈現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提煉,各“特派員”每月至少向鎮黨委上報1篇以上綜合信息。
4.黨建“特派員”每周深入派駐村(社區)開展工作3次以上,及時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積極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妥善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難點問題,切實改善黨群干群關系。
(二)考核管理。
1.鎮黨委每月將組織召開一次專題工作會,每名黨建“特派員”將工作開展情況向鎮黨委作匯報。
2.鎮黨委將采取集中點評、個別點評、現場點評、隨機點評等方式開展“特派員”點評活動,充分激發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事創業熱情,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嚴格執行考勤和請銷假制度,黨建“特派員”的日常管理由鎮黨委負責,年終個人要形成年度書面工作報告,采取“雙述雙評”(向黨員和群眾述職、向鎮黨委述職,實行工作目標考評、群眾滿意度測評)的形式進行集中考評,派駐期滿,鎮黨委將對黨建“特派員”個人的現實表現情況作書面鑒定。
4.對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成效明顯,實績突出的黨建“特派員”按期轉回黨組織關系并優先提拔推優;對履職不到位、群眾滿意度測評未超過1∕3的黨建“特派員”,年度考核取消評優資格或評定不稱職等次,并停轉黨組織關系,直至派駐村(社區)黨組織轉化升級。
(三)督促考評。黨建“特派員”工程納入年度全鎮基層黨建目標考核,由鎮黨委負責對該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