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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提出的“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戰略任務,通過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全民創業,重點扶持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軍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特殊群體人員創業,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促進社會就業,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創業熱情和創業能量,以創業促發展,以創業促創新,以創業促就業,以創業促和諧,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增長的良性互動。
二、目標任務
深化我市“創業文化節”活動,通過“政府搭臺,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開發、融資服務、創業孵化、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體系。圍繞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緊密結合發展地方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制定扶持政策,鼓勵創業者進入國家、地方優先和重點發展的科技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品加工型、貿易促進型、社區服務型、建筑勞務型和信息服務型等產業和行業。鼓勵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擴大創業領域。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新增2萬名勞動者創業并帶動社會就業12萬人的目標,其中:沭陽縣新增創業0.44萬人,帶動就業2.64萬人;新增創業0.4萬人,帶動就業2.4萬人;新增創業0.4萬人,帶動就業2.4萬人;新增創業0.36萬人,帶動就業2.16萬人;城區新增創業0.44萬人,帶動就業2.4萬人。
分年度實施。2009年實現新增0.5萬人創業,帶動3萬人就業;年實現新增0.7萬人創業,帶動4.2萬人就業;年實現新增0.8萬人創業,帶動4.8萬人就業。
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按照國家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標準和要求,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力爭到年基本達到國家創業型城市標準。
建設創業培訓、見習、孵化基地。充分利用各經濟開發區、外向型農業示范區、工業園區、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教中心以及企業、街道、社區建立一批創業培訓基地、創業見習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
三、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
繼續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鼓勵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發〔〕1號)的有關優惠政策,優化創業環境。同時,完善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創業門檻。本市城鄉勞動者申請個體工商業、合伙企業、獨資企業登記,不受出資數額限制;允許新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分期到位,首期實收資本達到申請注冊資本額的20%即可注冊,首期實收資本不低于3萬元;對工商登記時非主要條件欠缺、同時承諾在一定時間內完善相關事項的初次創業者,工商部門給予指導,并提供便利。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允許能有效劃分的同一地址登記為多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住所(經營場所)。經合法批準的公共用地可作為創業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場所。
(二)減免相關稅費。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殘疾人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技)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有關規定,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政府性基金等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合法從事小商小販等個體經營的自我雇傭者,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同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
(三)實行社保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的,可按規定一次性領取其應該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對吸納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新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各類自主創業實體(國家限制行業除外),可按符合社會保險補貼要求的實際招用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本市享受城鄉低保待遇人員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后正常營業、收入基本穩定的,且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1.5倍以下的,可保留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限為3年。
(四)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市、縣(區)要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小額貸款擔保基金規模,按照市、區財政不少于800萬元、縣不少于500萬元設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提高貸款額度,降低反擔保門檻,將對就業困難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大中專(技)畢業生和進城創業被征地農民、返鄉農民工個人創業新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可提高到10萬元。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給予50%的貼息。對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創業培訓班,《創業項目計劃書》經專家評審合格的創業者,免除反擔保手續,優先發放小額貸款。
(五)發放創業補貼。市、縣(區)財政要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逐步增加就業專項資金,并在就業資金中統籌安排創業引導資金,用于創業培訓、初次創業補貼、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和創業型城市創建等。對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初次自主創業,經營6個月以上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標準為:自主創業補貼1000元;帶動1人就業補貼2000元;帶動2人以上就業補貼3000元,所需資金從政府安排的創業引導資金中列支。屬殘疾人初次創業并領取營業執照的,經同級殘聯審核,在殘疾人保障資金中再給予相等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四、健全創業服務體系,搭建培訓和服務工作平臺
(一)完善創業服務平臺
1.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成立創業指導中心。在各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縣(區)兩級分別成立“公共創業指導中心”,配備人員具體承擔本地區創業培訓宣傳推介、示范性培訓、培訓指導和創業服務等工作。積極為有志創業的城鄉勞動者提供創業培訓、項目開發、開業指導、創業實習、創業孵化及項目融資等“一條龍”服務。
2.成立創業專家指導團。聘請具有企業管理專業背景和創業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以及熟悉經濟發展和創業政策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共同組建創業專家隊伍,并通過上門服務、集中服務、電話服務、面談服務等多種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和專業化的咨詢、指導等服務。
3.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和見習(實訓)基地。通過政府投資、鼓勵社會參與等方式,充分利用城鄉各類園區、規模較大的閑置廠房和場地、專業化市場等適合小企業聚集創業的場所,建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創業示范街,為缺乏創業經驗和經營場地的創業者提供一段時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
各縣(區)根據實際需要認定一批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創業見習(實訓)基地,為創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實訓場地和實訓條件。創業見習(實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對符合條件的大中專(技)畢業生參加創業見習(實訓)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給予生活補助。
(二)加強創業培訓能力建設
1.健全創業培訓機構。吸收社會各類優質資源參與創業培訓。加強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及時了解定點機構在制定培訓計劃、規范教學管理、組織實施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指導定點機構按照規范的培訓技術標準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加強培訓后服務工作,強化對學員的后續服務和跟蹤指導,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及服務檔案,及時記錄學員開辦和經營企業的情況。
2.加強教師選拔和管理。逐步擴大創業培訓教師選拔的范圍,將具備條件,并愿意從事創業培訓的高校教師和企業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師隊伍中,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結構,充實教師隊伍。要定期組織教師開展研討交流、觀摩教學等活動,提升教師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組織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師參加創業師資培訓,并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創業培訓教師資格證。
3.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定期舉辦SYB(創辦你的企業)和IYB(改善你的企業)創業培訓,探索向EYB(壯大你的企業)創業培訓延伸,提升培訓層次。積極利用現代培訓技術,開發適用于遠程教學的多媒體教學課件,豐富培訓的內容和手段。大力開展“個性化”培訓,堅持課堂教學與現場觀摩相結合的培訓模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實用性。拓展培訓對象,將培訓的觸角由城鎮向農村延伸,開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培訓。
(三)建立健全創業項目庫
1.做好創業項目的征集和開發。充分利用本地現有資源優勢,挖掘一批涉及各行業、各領域的勞動密集型項目;開發一批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前景好的小型項目。同時,積極主動與發達地區優勢企業、名牌產品進行引聯掛靠,延伸一批加工型項目。將特色小吃業、社區餐飲業、零售業、居民服務業、商業連鎖店、租賃服務業及其他新興行業領域的項目,作為重點開發領域。
2.做好創業項目評估論證。進一步完善市級創業項目資源庫,組建創業項目專家評審組,對項目逐個進行評估認證和篩選分類,評選出實用性強、可操作性強和效益好的創業項目,提高創業項目的利用率和成功率。
3.做好創業項目推介。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創業項目(推介)日”活動,通過勞動保障網站、新聞媒體、印發宣傳手冊等方式,集中將優秀創業項目推介給城鄉勞動者。
五、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創業促就業工作
1.提高認識,明確責任。縣(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及市直有關部門要把全民創業促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創業促就業任務納入工作目標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并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考核機制,定期督查考核,扎實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要結合實際制定“全民創業促就業”實施方案,并報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大力宣傳創業的先進典型和扶持政策,積極營造全民創業的輿論環境和氛圍,在全社會樹立“崇尚創新、鼓勵創業”的理念,使艱苦創業、開拓創新、合法致富成為新時期的社會風尚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追求,使全民創業逐步凝聚為新的城市精神,在全社會形成人人創業、競相創業的良好氛圍。
3.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責,各盡其力,形成工作合力。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負起牽頭責任,制定發展規劃,抓好工作落實;新聞宣傳部門要搞好政策宣傳,推廣先進典型;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創業資金的投入;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和資金扶持;工商、稅務等部門要積極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為創業者提供寬松的創業環境;發改委、經貿委等部門要發揮各自的作用,抓好產業布局和發展,全力為創業者服務;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工商聯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的作用,廣泛深入發動群眾、服務群眾,興起創業熱潮,形成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