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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建筑業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經濟開發區、城南經濟新區管委會。
二、考核內容與計分方法
建筑業目標管理考核得分由基本分、獎勵分、倒扣分三個部分組成?;痉质侵甘姓c各鄉鎮(園區)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中規定的項目得分,獎勵分是指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及部分新增加的項目得分;倒扣分是指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農民工上訪等問題扣除的相應分值。
1、基本分
建筑業目標管理考核基本分經濟指標,分為企業總產值、建筑業總產值、施工面積、竣工面積4個子項得分組成(詳見附表),滿分為100分。每一子項完成指標得相應分值,低于指標的按比例扣減,每低于指標10%,相應減少分值10%,依此類推,缺項不得分。
2、獎勵分
建筑業目標管理考核獎勵分由經濟總量、市場開拓、優質工程、文明工地、人才引進、科技創新、企業發展7個子項組成(詳見附表)。在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超額完成的,給予相應的獎勵分。
3、倒扣分
(1)以工程項目法人總部所在地管理為原則,工程項目發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按事故等級扣分,發生一般事故每起扣5分,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取消先進集體評比資格。
(2)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因拖欠民工工資等原因造成上訪視情節扣分,到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上訪的,每起扣5分;到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上訪的,每起扣10分;到省及以上政府或其行業主管部門上訪的,每起扣15分;上訪導致嚴重后果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取消先進集體評比資格。
4、總分計算方法
總分=基本分+獎勵分-倒扣分
三、考核程序
1、依據。根據《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建筑業發展壯大的意見》、2014年度市人民政府與各鄉鎮、園區簽訂的《市建筑業發展目標責任書》進行評比和獎勵。
2、程序。各鄉鎮(園區)收集相關證明材料,逐條對照標準進行自評,向市建筑業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并附證明材料,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考核,并對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3、結果運用。市建筑業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結果和分值排名,提出列入鄉鎮(園區)先進集體表彰對象的推薦名單,經市建筑業發展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進行表彰,并給予物質獎勵。
四、獎勵措施
獎勵設立建筑業先進鄉鎮(園區)6名,其中設一等獎1名,獎勵金額3萬元/名;二等獎2名,獎勵金額2萬元/名;三等獎3名,獎勵金額1萬元/名,建筑業優秀企業20名,獎勵金額1萬元/名,建筑業先進個人30名,獎勵金額2000元/名。
五、組織領導
由全市建筑發展領導小組牽頭,市政府辦、建管局、監察局、財政局、地稅局、金融辦、統計局、安監局、人社局等部門共同組成考核組。
六、工作要求
各鄉鎮、園區及有關部門要堅持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建筑企業資質管理權限為統計口徑,實事求是地對所屬建筑企業各項指標進行統計和考核。對在指標統計、考核評分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給予扣分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先進集體評比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及其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