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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Journal of Gansu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主管單位:甘肅省林業廳
主辦單位:甘肅省林業科學研究所;甘肅省林學會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甘肅省蘭州市
語
種:中文
開
本:16開
國際刊號:1006-0960
國內刊號:62-1059/S
郵發代號:
發行范圍:國內外統一發行
創刊時間:1979
期刊收錄:
核心期刊:
期刊榮譽:
Caj-cd規范獲獎期刊
聯系方式
期刊簡介
英文名稱:Guizhou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主管單位:貴州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主辦單位:貴州省林業科學研究院;貴州省林學會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貴州省貴陽市
語
種:中文
開
本:大16開
國際刊號:
國內刊號:52-1091/S
郵發代號:
發行范圍:國內外統一發行
創刊時間:1973
期刊收錄:
核心期刊:
期刊榮譽:
聯系方式
芬蘭林業管理的啟示
1滿足林主需求
芬蘭通過TAPIO機構使得國家的各項林業政策、法律法規、科技成果等能夠很容易地落在實處,具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能夠深入到林戶,給予具體而細致的指導。這樣就可以使得政策、法規不至于懸于空中,落實不到基層,也使得科學研究成果不至于束之高閣。而我國各地現有的森林資源管理部門和科技服務部門在對集體林區的森林資源管理上往往是相互獨立的,森林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森林資源數據調查、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和利用等;科技服務部門主要是通過上級部門下達的項目指南和評審而獲得項目資金的支持,這些項目在申報立項和具體實施過程中,大多是從科技服務人員的意愿、興趣出發,未能充分利用當地的森林資源基礎數據,重復調查林地和設置實驗樣地的情況比較普遍,這樣,科技服務項目對生產單位和林農的指導作用有限。
2建立林主組織
芬蘭約有114個林業管理協會,并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區域林主聯盟和林主中央聯盟。這些民間組織機構承擔私有林80%以上的資源管理中的各種建議和服務,確保了林主利益在國家、地區和當地各個層次上得到保護。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展以來,廣大林農成為林地的經營主體和林業科技成果的主要實施者。我國在林農合作組織方面開展了一些實踐,主要有三種基本形式:股份合作組織、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6-7]。林農合作組織在參與生態維護、區域林業決策、山區林區扶貧和公共產品供給等多功能的管理地位將逐漸顯現[8]。但是,在數量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普遍存在發展能力普遍不強、經營規模較小、松散型合作較多、機構設置流于形式、內部運作不規范、輻射范圍較窄等問題[9]。
3科研服務生產
芬蘭林業科研課題是針對林業生產實踐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而立項。科研人員對生產實踐和社會需求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十分關注,常常深入到生產第一線,同企業和林場主座談,了解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研究計劃和目標,尋求經費支持,爭取早日立項。林主則根據生產需要提出問題,直接向科研單位提出研究要求,科研單位應邀進行研究,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轉化應用到生產領域,研究成果顯著的,可以向全國推廣。這樣就形成了良性循環,縮短了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時間,提高了林業生產工作的科技含量。而我國由于現存體制、政策導向等原因,“重科研、輕推廣,重論文、輕實效”的傳統觀念還沒有根本改變,科研選題多來自科研人員的想法,導致研究項目和獲得的技術成果理論性強,與林業生產實踐結合不夠緊密,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強,進而影響到林業科技持續發展、林地生產力的有效提高和林業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的充分發揮。
加強我國集體林區森林資源管理的建議
1強化森林管理和科技服務部門之間的密切合作
我國應在集體林區,加強各地森林資源管理部門和科技服務部門的密切合作關系,實現森林資源基礎數據、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的共享。在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時,森林資源部門應充分聽取科技服務部門和林地經營者的意見,應用適合當地的樹種、植被配置、培育技術和利用方式,增強森林經營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科技服務部門在申報科技項目和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前,要基于森林資源部門的林地土壤、水分、植被等基礎數據,盡量滿足林農對樹種選擇、林地管理、科學利用、價值評估的需求,有針對性地提升當地優勢森林資源生產潛力,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和林農的增收致富能力。
2鼓勵民間建立林農合作組織
各級林業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集體林區的合作組織建設,重點是政策引導、建立規范、提供樣板。在政策引導上,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從財政、稅收、科技等方面給予支持,消除內外環境制約因素,兼顧林業企業、林農大戶和小農戶利益,為促進民間林農合作組織的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在建立規范上,通過總結分析國內外林業合作組織的經驗和教訓,結合我國集體林區林地分散、林相多樣、營林技術欠缺等現實情況,從合作組織的機構形式、章程內容、正常運轉、糾紛處置等方面制定法規、部門規章和實施辦法,同時鼓勵民間林農合作組織也要在運行過程中,積極聯合重組,增強抵御經營林業風險的能力,探索和建立完整的運作規章制度。在提供樣板上,將比較成熟、運行規范、效益明顯的林業合作組織樹立為樣板,認真總結和廣泛宣傳這些合作組織的寶貴經驗,特別是在經營理念、發展目標、市場開拓、利益分配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做法。通過召開現場會、報紙、電視、廣播、光盤、書籍等形式,向各地的林業合作組織進行推薦,提升各個合作組織的管理水平,發揮其在林農增收致富能力上的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