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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出版政策的規范為了加強對全國出版業的管理,新中國成立后,國家先后頒布了許多與出版相關的法律法規,如表1所示:從表1列舉的國家出版制度中,我們可以看出,第一,國家對出版問題進行了統一調控。在解放前的1948年,《人民日報》刊發了頒布的《晉冀魯豫統一出版條例》規定,統一全國出版事業,加強對出版機關和出版物的監管,有計劃地為人民提供文化精神食糧,機構設置上設出版局和出版委員會,負責審核所屬出版機關出版計劃、書刊、圖像等,未經審查的出版物不得出版。1950年7月通過的《大行政區及各省市新聞出版機關的任務與組織的規定》,主要任務是對新聞和出版加強行政管理,《中央宣傳部關于目前出版工作的指示》明確了出版總署管理全國出版事業實行的必要的方針和政策,并要求各級黨委予以支持且加強對當地出版業的政治領導,同年10月28日政務院頒發的《關于改進和發展全國出版事業的指示》,明確了出版總署對出版物的出版、印刷、發行的管理和絕對領導地位。第二,國家對期刊登記和發行的要求。為了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和剝奪反動派的言論自由,政務院頒布的《管理書刊出版業印刷業發行業暫行條例》《期刊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期刊出版業和發行業均應持證營業,并要求在發行前要向當地行政機關登記,否則,不予以發行。1952年頒布的《關于改進出版物發行工作的聯合決定》,決定實行計劃發行,報紙、雜志歸郵電局總發行,圖書的發行統一到新華書店總發行。第三,國家對出版物內容的限定。為了更好地發揮出版物的社會意識形態功能,中央政府對出版物的思想內容進行了審查和處理,1952年7月4日《關于查禁書刊的指示》指出,對于危害國家和人民的書刊必須嚴格查處,且又在《關于處理違法的圖書雜志的決定》和《關于處理反動的、淫穢的、荒誕的書刊圖畫的指示》中對違法書刊給予處理。[3]51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是我國在社會主義建設初期對出版業的大膽嘗試,事實證明,這些法律法規是與我國當時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對于新中國計劃出版體制的建立具有重要作用。黨和國家對出版領域進行法律上規范的同時,還制定了出版社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如年度出版計劃審批,審核、請示制度,接受工作檢查,配合臨時任務等。自新中國成立起,我國各個政府部門都建立了黨政機關,文學出版領域也是如此,黨委負責制是出版業的重要機制,“今后雖然我們要統一集中了,但在領導關系上黨委還是要擺在首要的地位,各級書店同樣要接受各級黨委的領導……還要加強和黨委的聯系,向黨委報告”[4],同時還要接受出版總署、文化部出版局、出版處等多個機構的領導,這些機構都有權根據政治和經濟的發展形勢對出版機構和出版政策作出調整。全面的法律規范和多層的政治領導,嚴格地保證了文學出版的政治方向,但有時也未必就符合出版社的實際情況,就像出版家馮雪峰說的那樣,“出版社的組織要徹底考慮,現在上級行政部門把出版社當作附屬機關來看待,不顧出版工作的特點”,多個領導機構的存在也使得出版社“左右上下夾擊,有苦說不出”,出版自由受到很大制約[5]。馮雪峰所反映的問題其實是當時出版環境的一種寫照,這個時期的出版完全服從與國家意識形態的管理,對出版工作特點的關注有所忽視。
(二)編、印、發的分工合作與書稿“三審制”的制定為了獲取對文化的領導權,國家對文學出版的編輯、印刷和發行等工作都做了具體的規定,并確立了書稿的“三審制”原則。1950年第一屆全國出版工作會議對出版業進行了明確的專業分工,實行出版、印刷、發行的分工與合作,以便實現各個環節的專業化和整體的系統化,精益求精的同時也追求全局上的協調。“全國圖書雜志的出版、印刷、發行事業統籌兼顧,分工合作。統籌,才不至于偏在某些方面,兼顧才不至于虧了某些方面,分工,才可以精益求精,合作,才可以相輔相成:這樣才是新民主主義之下出版事業的方向”。[6]此外,會議作出把全國書刊的發行工作統一由國營新華書店負責的決定。編、印、發的協調分工,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一定程度上適應了經濟緊縮時期人們對精神產品的需要,但這種分工打破了傳統出版業獨立經營的發展理念,從而使得編、印、發處于一個生產鏈條上,任何一環出現問題,都便于黨和國家作出及時有效的調整和控制,而且黨和國家又把全國書刊的發行權統一歸于新華書店,又從流通上扼制了書刊是否能夠“問世”,實現了國家對輿論宣傳的有力指導。對于書稿的編輯,20世紀50年代初人民文學出版社提出了“三審制”,即責任編輯初審、主任復審、總編輯終審,特別重要的或專門的著作需送社外專家或有關機關審查,然后再提交編委會討論。初審工作除了對文稿的藝術價值、文字水平等做出估量外,最主要的是保證它的政治傾向性,這也是決定書稿是否采用的最關鍵因素,如果一部文稿未能符合當時意識形態的要求,就很難被采用,嚴重者還會受到一定的政治批判,即使當時允許出版的作品,但隨著政治形勢的變化且與現時的政治斗爭“不合時宜”,那么該部作品的作者和出版者等一系列相關人員將會受到牽連,比如《劉志丹》就因為“黨性”問題,出版社負責人和編輯人員都受到一定的批判。新中國成立后,根據第一次文代會的指示,文學發展須朝著“文藝為政治服務”“文藝為工農兵服務”的方向發展,所以出版領域的所有工作都是以此為綱進行的。比如轟動一時的小說《青春之歌》,1955年5月完稿之后交由中國青年出版社編輯出版,雖然在內容上寫的是知識分子在革命斗爭中不斷成長最終成為一名優秀的革命戰士的題材,但因作品的主人公觸及知識分子這根敏感紅線而出版遭受諸多波折。責任編輯張羽給出的初審意見是“……基本上是感動的……這部小說如能大大壓縮、改寫,或刪削掉一些描寫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不健康思想情感的地方,就會大有改進;如再能把前邊所述那些薄弱的地方適當增強,是可以達到出版水平的”,而文學編輯副主任陶國鑒復審意見是“同意這樣處理”,后來稿子又找專家外審,歐陽凡海給出的長達六七千字共三十三條的意見中,后三十條都是不足,基本上否定了這部作品,其中最大的不足是“以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林道靜作為全書中最重的主人公、中心人物和小說中的線索,而對于林道靜卻缺乏足夠的批判和分析”。之后《青春之歌》又經過大量的改寫,恰適借“百花齊放”的惠風,最終由人民文學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才得以問世,楊沫本人也因此一炮走紅[7]。而同樣是知識分子題材的《我們夫婦之間》,作者就因為“小資產階級創作傾向”而受到批斗,所以,在那個特殊的年代,文學的創作與出版都要符合國家所限定的政策,任何越軌行為小則導致文稿的夭折,大則招致政治批判。
(三)激進的文學出版觀念———“”文學的出版1966年,發生。此次革命從文化領域開始,傳播社會意識形態的出版業首當其沖。許多出版機構被撤銷,大批出版人員被批判,如為新中國文化出版事業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民文學出版社,曾被誣蔑為“黑染缸”“制造所”,工作人員被視為“放毒犯”。1969年國慶節前夕,出版社被連鍋端,“除極少數幾個僥幸者外,無論老弱都被送往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廣闊天地’接受‘再教育’去了”。文學出版也一改此前為政治建設服務、為發展人民出版事業服務的積極干勁兒,變得謹小慎微、縮手縮腳,生怕一不小心犯錯誤,所以,這段時期出版社的出書熱情并不高,整體上抱著消極應付、力求自保的思想,具體可以概括為“一怕、二等、三應付”:一怕,怕犯政治錯誤;二等,“等四屆人大召開以后,體制定了,方針任務明確了,才好工作”“等清隊結束了,斗、批、改有了眉目再出書”;三應付,鑒于前兩種思想觀念,文學出版工作基本上處于應付態度,但是,對于“上面”交代的出版任務,則放心大膽地去做,最為突出的現象之一就是“八大樣板戲”的出版[2]133、134。“八大樣板戲”是時期主抓的活動之一,為了擴大自己在文化界的影響,她親自參加了樣板戲的改編工作,作為這一時期最為突出的文化現象,號召樣板戲的普及,故樣板戲的大量出版成了出版界的一項重大事件。樣板戲的出版,名義上是由國務院文化組負責,但實際上一切都是由說了算,在她一手策劃下,樣板戲的出版被提到了國家議程。據統計,僅1966年到1970年5月,全國文藝讀物出版了137種,總印數42177萬冊,其中樣本戲劇本、曲譜就印了8294萬冊,演唱材料、故事書等出了82種,印數29417萬冊,其中不少是根據樣本戲改編的,截止到1972年6月底,僅北京地區新華書店的樣板戲圖書存放約150萬冊,全國各地存貨也很多,無人問津,許多都成為了廢品[2]425。十年“”期間,文學創作完全背離了建國后確立的正確的發展軌道,以《同志委托同志召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為理論基礎,給我國的文化建設帶來了深重災難。《紀要》否定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所取得的文學成就,否定西方文學,甚至還否定中國古代文學。在推倒現有一切文學的基礎上,繼而建立了極“左”的一體化的文學體制,“三突出”“三結合”“根本任務論”“主題先行論”等極具政治色彩和階級斗爭意味的理念占據了當時文學創作和出版的主流,單一的、公式化的文學主張和理論極大禁錮了文學藝術的創造性。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期間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圖書出版概況,如圖2所示:從圖2中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出,1964年至1970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年出書類目數整體呈下降趨勢,1965年至1966年下降幅度最大,而“”開始至1971年整體處于一種超低圖書出版期,分別為18種、5種、1種、14種、0種、20種,1967年圖書出版類目有《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樣板戲《紅燈記》《沙家浜》《奇襲白虎團》《智取威虎山》五種,1968年只出版一部樣板戲《海港》,1970年停刊,雖然此后至結束整體上呈大幅增加趨勢,但出版的多為戰歌、民歌、頌歌之類的小冊子,如《萬歲!》《朝陽新歌》《群眾演唱選》以及根據八大樣板戲改編的說唱材料,真正有藝術價值的作品很少,即使轟動一時的《金光大道》《萬山紅遍》等小說,都有著鮮明的政治色彩和時代烙印,這些作品的創作和出版都嚴格地迎合了當時的政治形勢,是在當時意識形態左右下所進行的文學實踐,然而,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它們自身所具有的時代光環和文本張力必定會隨著特定歷史時期的終結而黯然失色。是黨的極“左”激進思潮在文化領域的泛濫,文學激進派在十年中創造了大量的“樣板”實驗,這些“樣板”需要出版媒介的傳播而獲得出版的效應。由于當時特殊的文化環境,文學出版也只能圍繞政治運動和階級斗爭來運轉。
二、雙重語境下的文學出版(1978—1992)
文學界在經受了“十七年文學”和十年“文學”之后在慢慢地恢復和調整,隨著現實主義的回歸和作家主體意識的覺醒,“傷痕文學”“反思文學”“改革文學”等新時期文學形態相繼出現。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重大決策,促使新時期文學創作發生了重大的歷史性轉折,在這以后,文學生產正在慢慢擺脫國家政治的工具地位,逐漸走向市場化、自主化、生活化。1979年12月,全國出版工作座談會在湖南長沙召開,會上明確地提出了新時期出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宣傳馬列主義、思想,傳播、積累科學文化知識和成果,豐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8],會議制定的《出版社工作暫行條例》規定,“出版社……必須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洋為中用、古為今用的方針”,這項規定一改此前三十年強調為政治服務和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出版方針,變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根本上扭轉了出版發展的方向,從而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對于地方出版社,為了更好地發揮其積極性,會議提出了“立足本地,面向全國”的方針。由于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出版業也開始擺脫政治的附屬地位而逐漸探索自身發展道路,但擺脫并不等于脫離,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出版業不可能像資本主義國家那樣完全自由化,它必須在國家政策調控的范圍內,有計劃、有步驟地向市場經濟過渡。在改革開放初期,為緩解十年“”造成的書荒局面以及滿足讀者對文學書籍的需求,國家出版局舉全國出版之力重印了35種中外文學著作,其中中國古典文學9種,現代文學10種,外國古典文學16種,每種印數在40萬到50萬冊,共計1500萬冊,即使這樣當時還不能滿足全國人民對文學讀物的需求,后來部分又重印。為使出版業更好地適應時代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家對出版體制實行了放開搞活、承包制、利潤留成、簡政放權等改革措施,出版機構的自主性、靈活性、積極性都大大增強,出版領域煥發出勃勃的生機和活力。這一時期由于全黨全國工作重心從“階級斗爭”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出版事業獲得了新的發展機遇,為了推動出版業的發展,扭轉期間出版“荒廢”的局面,國家在這一階段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這些政策奠定了新時期以來國家的出版基礎,但是主要還是以計劃經濟的出版模式為主,有限的向市場開放,可以說,這是一種在計劃與市場雙重語境下的出版策略。從表2可以看出,1979年出版政策調整為“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意味著出版政策的一個基本變化,但是這種變化還是在國家出版政策“一體化”(編輯、出版、發行等計劃的一體化)的結構中進行的。而在1983年,出版政策出現了巨大的轉變,雙效策略的提出要求出版社既要重視社會效益又要重視經濟效益,而出版自主權的擴展和出版發行體制的轉變意味著出版企業需要考慮到市場的要素,需要在市場的分化中確立自己的出版策略,特別是在圖書的發行拓寬了、圖書的發行已經不再是新華書店一家獨大的局面下。隨著國家對出版業的政策性轉向,這段時期我國的文學出版觀念呈現出了新的特點,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文學出版物的內容開始側重反映當下的生活,即“人的文學”。隨著國家出版政策的調整,意識形態對出版的調整逐漸寬松,新時期文學自我意識漸漸覺醒,開始關注當下,反應人、人的生活及其生存的社會,側重表達“人”的情感和現實感受。基于長達十年“”期間的失聲,大批受到迫害或轉入地下寫作的作家終于按捺不住內心的痛苦和憤恨,在思想界逐漸“解凍”后發出了內心的吶喊,講真話、抒真情,大膽揭露生活中的矛盾,一些敏銳的出版家敢于正視歷史和現實,毅然決然地出版了一些當時帶有爭議性的作品。如1977年刊載于《人民文學》上的劉心武的短篇小說《班主任》和1978年發表于上海《文匯報》上的盧新華的《傷痕》,雖然從創作上看藝術水平不高,略顯粗糙,但因為創作主題都關注時下現實人生、表現作家主體個人感受,具有一定的社會現實意義,所以都獲得了出版“許可證”;之后的“反思小說”更加地注重特定歷史時期人物情感和性格的復雜性,如張賢亮的《綠化樹》,這部小說將反思的筆尖觸及了人的靈魂深處;蔣子龍的《喬廠長上任記》,則把目光聚焦在當下的改革之中,深入挖掘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剛剛結束的之后,中國思想界乍暖還寒,這些作品的視角就直接轉向創作主體的內心感受和對現實生活的看法,其創作和出版不可不說需要一定的勇氣,同時對于促進社會思想解放和社會改革,也起到了極大的開拓作用。不管是“傷痕文學”對“”的控訴,還是“反思文學”對人性深處的追問,抑或是“改革文學”對當下政治經濟改革的審視,某種程度上都說明了當時的文學創作和出版都已經開始關注現實、關注人生,“人”的價值(尤其是普通人的價值)開始重新被發掘。處于特殊的歷史環境,這些文學潮流的出現,既是出版政策寬松的結果,也是當時人們情感宣泄、個人價值追求以及社會發展的需要,這就為文學出版創造了巨大的生存空間。隨著思想解放運動的不斷深入,外國文學以譯介形式大量出版,做出突出成績的上海譯文出版社,積極開展譯介和出版業務,大膽引進西方文學思潮,給中國文化界注入了新的活力。上世紀80年代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了“外國文藝叢書”,與人民文學出版社聯合出版了“外國文學名著叢書”,又與外國文學出版社共同出版了“二十世紀外國文學叢書”,這一系列外國文學譯著,將世界各國的代表性作家作品和文學理論引入中國,給中國文學的發展注入了新的血液,拓寬了中國文學的發展空間,并對中國上世紀80年代的文學創作和文學論爭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如以馬原、洪峰、格非、蘇童、余華等為代表的先鋒小說流派,就是受西方現代主義的影響興起的;莫言的作品創作,就是深受美國意識流小說代表人物福克納和拉丁美洲魔幻現實主義代表馬爾克斯的影響。外國文學的譯介出版,直接將中國當代文學納入了世界文學軌道,與歐美文學發展相比在創作和理論都顯得蒼白無力,所以,這段時期我國文學創作或多或少受西方文學的影響,表現在文學創作上就是這段時期我國文學流派走馬燈般的“你方唱罷我登場”,在此起彼伏的文學論爭中,給國人奉上了一頓頓豐盛的文化大餐。這一時期,由于出版政策的調整,出版從計劃轉為市場,在文學出版上遭遇到的一個重大問題是大量文學期刊出版面臨困境。文學期刊的生存是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的,當出版制度從計劃向市場的轉型過程中,文學期刊在計劃體制內的出版模式受到了嚴重的挑戰。①大部分省級的文學期刊從1983年出版模式調整開始發行量就急劇下降,在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特別是1984年12月29日國務院《關于對期刊出版發行實行自負盈虧的通知》的規定后,多數的期刊失去了經費的保障,難以為繼。在內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80年代中期,文學期刊出現了初步的分化和轉換,部分省級的文學期刊處于觀望狀態,地市級的文學期刊幾乎都開始向“通俗化”邁進,而依靠出版社的文學期刊則開始發力,由于有出版社的市場化運作的經驗和資金保障,出版社的文學期刊則成為“純文學”發表的集散地。縱觀這段時期的文學出版業,因為對于剛剛結束的造成的經濟、政治、文化各領域混亂狀況的撥亂反正,所以,出版社也積極承擔了應有的社會使命,在批判“”、宣傳新的思想和政策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出版的文學作品現實意義極強,對社會的作用也是立竿見影,與社會主義建設前三十年濃厚政治色彩的文學觀和此后90年代以后利益驅使的市場經濟文學觀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更顯得彌足珍貴和醇正。這段時期文學出版和創作對現實生活的思考和社會問題的關注以及受外國文學思潮的影響,催生了一次次翻涌的文學思潮和新生的文學群體,“傷痕文學”“現代主義”“新寫實小說”等等,一時形成了“文化熱”的局面。
三、文學出版觀念的多元化(1992—今)
繼20世紀80年代的文化熱之后,90年代逐漸出現經濟熱,在市場價值規律的無形調節下,文學生產和出版也逐漸向經濟利益傾斜。“90年代文學(文化)的變化和特點體現在多個方面,其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多元化時代的到來……多元化一方面是政治意識形態控制和引導下的轉變,更主要的則是市場經濟自然分化的結果。”[9]20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1992年黨的十四大,會議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目標,社會經濟的轉型引起了思想觀念的重大變化。同年12月召開的全國新聞出版局長會議,提出要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出版體制,出版社必須改變之前單一的生產模式向生產經營型轉變,這標志著中國出版改革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1993年,國家對圖書市場逐步放開,圖書作為商品開始走向市場。1994年,新聞出版署提出出版業的發展要從規模數量增長為主要特征的階段向優質高效為主要特征的階段轉移,從體制上要從傳統的事業管理為主轉向產業管理為主,進一步探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1997年中共十五大對新聞出版業的改革提出要“加強管理,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行體制改革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圖書大市場”。進入21世紀以后,《新聞出版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將出版業體制改革從試點轉向全面實行。出版企業實施集團化和精品戰略方針在全國鋪展開來。2002年黨的十六大之后,出版制度上重點體現在文化體制的改革。十七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文化改革發展,作出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隨著文化出版企業改革的全面推進,文學出版觀念在市場轉型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文學出版也由一種相對純粹的意識傳播行為漸漸變為一種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文化生產行為,此時的文學產品體現更多的是商品屬性,它的出版、印刷、發行都在價值規律的無形調節下進行的。作為特殊的商品,作家的精神勞動給文學生產提供了最初的原料,出版為其提供了包裝和營銷策劃,而終端的讀者群體消費則是所有環節有力運轉的動力和源泉。在市場環境下,作為出版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的文學出版業,它的存在和發展也不可避免地向著經濟利益傾斜,基于自由寬松的社會話語氛圍,此時的文學出版觀念呈現出了多元化的特點。具體特點如下:
(一)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讀者為宗旨新中國成立以后,作家的創作、作品的出版和發行,都被納入了國家的計劃體制之內,作家、出版社和發行部門等工作人員都屬于公職人員,他們的工資都由國家統一發放,獲得發行權的文學作品由國家統一分配,基本上不愁銷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出版社獨立自主自辦發行的理念逐漸形成,“鐵飯碗”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從政治經濟學理論來看,一切商品生產(包括文學產品)的初衷都是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獲取使用價值,獲得價值,從而實現經營的擴大再生產。文學產品雖然具有傳播意識形態的功能,但在本質上還是商品,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學出版也開始圍繞著市場運轉,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二)出版社與作家的關系轉變新世紀以來,由于國家對出版政策的調整,使得出版業面臨新的發展機遇,但同時,激烈的市場競爭也給出版業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其中既有國內同行業的競爭,也有國際外來資本的壓力,此外,快速發展的經濟和日新月異的科學技術也給出版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乃至近來有學者聲稱“文學無用論”“文學邊緣化”等說法。為了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從而更多地分享文化市場資源,文學出版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印刷技術、營銷策劃等方面之外,更應該注重市場需求,以消費者(讀者)的口味有針對性地進行文學生產。為了能夠出版這樣一些讓讀者喜聞樂見的讀物,出版社就會想方設法尋找優質稿源,比如向知名作家簽約、約稿,甚至不惜花重金購稿,這樣一來,作家與出版商的地位就發生了變化,作家相對處于有利地位,同時,這種變化某種程度上也能體現出社會的文化發展水平。在市場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出版社與作家關系變得非常密切,尤其是那些知名作家,他們在共同打造文化產品過程中,互相合作,利用彼此的優勢獲得最大文化資本,出版社可以依靠作家的社會地位和名氣獲取行業效益和提升業界形象,甚至還可以通過包裝、炒作等方式打造明星作家,而作家則通過出版社擴大自己的社會影響力。在明星崇拜日益盛行的當今社會,重視作家的明星效應是一種重要的圖書營銷策略。
(三)圖書策劃的盛行在計劃經濟時期,圖書的出版、印刷、發行實行嚴格的分工制,出版的圖書由國家統一調配,統購統銷,因為不愁銷路,出版社對圖書的裝幀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行為顯得并不十分熱心。而在市場經濟異常活躍的今天,出版機構成了自負盈虧的個體,自辦發行的觀念逐漸形成。面對同行業間的激烈競爭,加上影視、網絡等科技傳媒的威懾,此時的出版業不僅要面向市場出版高質量的好書,還要學會如何打造暢銷書,圖書的出版、印刷、發行乃至反饋都給予了極高重視。圖書策劃通過圖書包裝、廣告宣傳、作家簽售和影視帶動幾個方面展開。
(四)出版集團的崛起為了能夠在激烈的競爭中尋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我國出版界開始了聯合組建的步伐,這不僅是提升自身實力、優化出版結構的需要,也是應對經濟全球化、堅守文化陣地的必然要求。出版集團根據整合的途徑可分為政府主導和民間資本自發聚攏兩種形式。20世紀80年代末,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發出了《關于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提出了“組建企業集團應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企業集團可以試行股份制”。1988年,由江蘇文藝出版社、山東文藝出版社、四川文藝出版社等11家地方文藝出版機構聯合成立了“地方文藝出版社聯合發行集團”,這種集團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發起的,組織結構較為松散。90年代后,出版業在行政力量的參與下開始了較高規格的組合。1992年,在新聞出版署的推動下,山東、四川、江西等省出版總社紛紛成立了出版集團;1996年,新聞出版署批準成立廣州日報報業集團,等等[10]。另外,出版的民間資本也加進了集團化建設,比如在1988年至1997年間,在香港的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三聯書店及其他一些出版企業聯合成立了以出版、印刷、發行、銷售、書畫、電子商務等多位一體的香港聯合出版集團有限公司,該集團在內部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管理優化、技術創新等方面大大提高了市場份額,從而增強了綜合競爭力,并成功地在新世紀的全球金融危機中經受住了考驗。出版集團的成立,是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它的出現一方面是出版集團尋求自身發展的有效途徑,從另一方面來說,這種舉措也是更好地推動當下文學能在新時期占據一席之地,以不至于被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所湮沒。作為文化生產和傳播的發展力量,出版集團的成立,對于當代文學的有力“發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出版平臺。
(五)數字化出版數字化出版的出現,是從傳播媒介的變革層面來講的,與之前文學出版主要靠書籍、報刊等紙質形式不同,90年代以后隨著互聯網的引進,出現了一種全新的出版模式,即數字出版,它是建立在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網絡技術、多媒體技術等高新技術基礎上,融合并超越了傳統出版內容而發展起來的新興出版產業,這種出版方式集文字、顏色、聲音、圖像、視頻鏈接等技術于一體,擁有了傳統紙質文學出版物無法比擬的優勢,迅速贏得了讀者的青睞。數字出版雖然在我國起步較晚,但發展進程很快,目前已經形成了網絡圖書、網絡期刊、文學網站等新的產業形態。由上可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的日漸深入,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發展的轉型、大眾文化的興起、網絡交流的廣泛及文化市場的形成,不但使中國當代文學生存的外部社會語境發生了重大變化,而且深入到文學生產內部,直接對當代文學生產機制的各個環節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首先,從文學活動本身層面上來說,主要表現為對作家創作和作品內容的影響。在以市場成為衡量文學作品價值的重要標準之后,作家在進行文學創作活動時不得不考慮作品問世后的市場效應,關心作品問世后會不會大賣,這樣一來,作家就由純粹的精神生產者開始向普通的社會個體轉變。在市場的調節下,作家協會也開始實行合同制,作家本人必須發表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文學作品,在合同期滿以后,可視作家成績和本人意向決定是否續簽。這就要求作家須根據文學市場的需要進行創作。另外,稿酬和版稅制度也給專業作家或非專業人群提供了創作動力。在共同的文化市場中,只要有文字功底的人都可以拿起筆,一旦作品能夠發表,就能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這一點吸引著不同身份的人加入到文學創作的隊伍中來,作家隊伍呈現群體化的特點。加上網絡文學這種新的開放的出版平臺的出現,大大拓展了文學出版和傳播的空間,痞子蔡、當年明月、安妮寶貝、南派三叔、唐家三少、夢入神機等網絡作家的相繼成名與獲利,更加激起了無數文學愛好者的寫作熱情。隨著文學商品化、讀者興趣娛樂休閑化,為了在文化市場中“分得一杯羹”,一些專門從事精英文學創作的作家也紛紛轉型,開始走向市場為導向的大眾化創作,例如80年代興起的以追求藝術和形式創新為己任的先鋒派,在新的社會語境中開始了對純文學的反思并轉型,“真正的危機不是話語的危機、信念的危機,真正的危機是生存的危機”。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馬原、余華、蘇童等作家的創作逐漸向通俗化傾斜,而他們也成了文化轉型時期最大的獲利者,余華的《活著》和蘇童的《妻妾成群》通過影視的改編,都獲得了不菲的經濟收入。其次,在傳播媒介上實現了“多媒介”融合的出版策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引進和普及,文學積極與之“聯姻”,實現了圖書策劃的媒介融合和原有紙質文學的電子化,并催生了新的以網絡媒介為主的數字出版業,改變了傳統社會舊有的紙質出版方式,這在出版技術上是歷史性的進步。新的出版模式的誕生,必然會帶來文學創作、出版、發行、傳播、閱讀等一系列的變革,網絡文學擺脫了現實實體空間的禁錮,讓文學的傳播和接受置于一個更為寬闊自由的虛擬空間,并以其信息量大、傳播速度快、形式多樣、反饋及時、平臺開放、彰顯個性、價格實惠等優勢迅速進入了大眾的視野。然而,網絡對于文學也是一把“雙刃劍”,比如,由于網絡文學平臺的開放性,網民可以自由地發表言論,鑒于其自身文學素養參差不齊、動機不純等原因,難免會造成大量的無聊的拙劣品或語言垃圾,甚至產生低俗化、庸俗化的作品。對于這種新興的文學形態,我們要有一種謹慎且寬容的態度,在逐漸的探索和實踐中找到一個最佳的立足點,這就需要文學網站、全體網民、政府法律的共同參與和維護。文學網站要有一種品牌意識,搞好文學網絡出版的品牌建設,堅持“內容為王”的經營理念;網民要自覺約束自身行為,端正思想,傳遞積極健康的文學信息;而政府要加強立法,完善網絡文學出版體制改革,推動建立一個公平、有序、平穩的網絡出版平臺。
作者:胡友峰鄭曉鋒單位:溫州大學人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