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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許可監管處,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為切實加強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餐飲服務行為,預防各類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不斷提高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突出位置,貫徹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餐飲服務提供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強化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做到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企業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結合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依據《年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見附件),制定本地區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點,切實提高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效能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突出工作重點,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采購索證索票、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強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及關鍵環節的控制和日常監管,積極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近年來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和本地工作實際,就以往存在的主要隱患和問題進行重點整治,重點排查寄宿制學校、托幼機構和新建、搬遷學校及建筑工地存在的隱患和問題,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重點食品品種監督抽驗,及時了解食品安全狀況,杜絕不安全食品流入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定期向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發放“預警公告”,有效預防四季豆、扁豆、荷蘭豆、紅豆、生豆漿、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重點解決可能導致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的關鍵環節和因素,切實提高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效能。
三、明確責任,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和登記建檔等制度,落實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相應的考核獎懲制度,逐級落實從校長、園長和建筑工地項目負責人到工作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確保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要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定期進行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進行登記,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信息檔案,并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信息。依據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報告,積極做好相關處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擴大。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與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簽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四、強化治理,著力減少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等,對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治理,著力減少風險隱患。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自身不能治理和排除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及時上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和排除。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對重大隱患進行治理。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未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導致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掛牌表揚,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并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掛黃牌警告并通報批評,新聞媒體曝光。
五、加強信息通報,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投訴舉報制度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制度,暢通報送渠道,及時通報餐飲服務許可、監督檢查和巡查、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等情況,共同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網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無證經營、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加強督導,及時通報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成立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現場抽查、監督指導、風險隱患控制工作,并組織相關部門執法人員進行督導檢查。督導結束后,將對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檢查,確保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