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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廳:
根據《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年度優撫工作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州于10月15日組成工作小組,對州2014年度優撫工作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于下:
一、檢查情況。
根據要求,此次優撫工作檢查著重從優撫資金使用情況、涉軍維穩、優撫事業單位建設與管理、優撫數據管理、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優撫政策公開、優撫政策落實情況等七方面進行了檢查。
(一)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年優撫資金使用情況
2013年,全州共下撥優撫資金1308.84萬元,其中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1171.33萬元,醫療補助資金92.51萬元,烈士陵園維修資金45萬元。2014年上半年共下撥優撫資金977.92萬元,其中重點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943.91萬元,醫療補助64.01萬元。經檢查,所有資金做到了專款專用,未發現截留、挪用現象
(二)涉軍維穩方面
為確保涉軍領域和諧穩定,近年來,州將涉軍維穩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方案,超前工作、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努力從根本上消除穩定隱患,同時要求各縣統一政策口徑,不亂開政策口子,堅持多策并舉,充分利用現行優撫安置政策和城鄉社會救助平臺,用好、用活、用足、用夠各種政策規定,切實幫助各類優撫對象解決生活和工作中的實際困難,通過一系列措施,截止目前,未出現赴省進京集訪現象。
(三)優撫事業單位建設與管理
州結合災后重建項目,共投入資金3456萬元,對汶川、理縣、茂縣、松潘、黑水縣、金川縣、九寨溝縣、小金縣烈士陵園進行重建維修,經檢查,目前松潘縣因地質原因未全面完工外,其它各縣均已完成烈士陵園維修建設。其余非重災縣(馬爾康、、壤塘、紅原、若爾蓋)已結合每年省下撥專項維修資金,對轄區內的烈士紀念建筑設施進行了維修改造。同時,各級烈士紀念建筑設施有專人負責管理,在每年清明期,烈士陵園也充分發揮了愛國主義教育陣地作用。小金縣結合災后重建建疫“三院一中心”,其中內設光榮院,經檢查。光榮院制度完善,設施設備齊全,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規范。
(四)優撫數據管理
為確保優撫數據動態化、規范化管理,州有專人負責優撫數據信息系統管理。近期,州開展了重點優撫對象數據的清理工作,進一步規范了數據管理。確保了各類人員數據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五)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
結合省廳每年下達的優撫醫療補助資金,州不斷強化優撫醫療保障工作。全州各級嚴格按照《州民政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州財政局關于貫徹實施<省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實施辦法>意見的通知》及各縣出臺的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按照“政策減免、住院補助、大病救助、門診補貼、臨時救濟”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加強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協助重點優撫對象100%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切實兌現好門診補貼及住院補助,盡力從根本上緩解重點優撫對象看病難、看病貴的矛盾,有效防止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現象的發生。
(六)優撫政務公開
為進一步規范優撫政務公開體系,州出臺了《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優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政務公開文件規定。督促各縣、縣鄉、鎮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切實做到享受對象上墻、政策規定上墻。進一步落實好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社會化發放,從根本上杜絕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的截留、拖欠、挪用現象的發生。
(七)優撫政策落實情況
根據檢查,州認真落實兌現了現行國家相關優撫政策,及時為優撫對象提高了撫恤生活補助,足額兌現了各類優撫對象生活補助,充分利用元旦春節、“八一”等重大節日對優撫對象進行一了走訪慰問,并為他們送去了慰問金及慰問品,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優撫對象的關心及關愛。同時及時協調駐軍部隊同優撫對象結成幫扶對子,進一步促進了軍地溝通與互動。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檢查,全州優撫總體工作開展較好,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一是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社會化發放工作有部分縣未能開展。
二是優撫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雖然縣鄉均將優撫相關政策公示上墻,但仍有部分優撫對象不能及時了解掌握相關政策。
三是基層優撫工作人員素質需進一步提高。根據檢查,由于部分縣人員變動較快,從事優撫工作的人員變動較快,導致相關優撫政策不能較好地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