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新辦企業行政性收費補貼管治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本辦法適用范圍
在我區新辦且稅收征管納入我區的下列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行政性收費補貼:
1.新建商務寫字樓的入駐企業。
2.新城專業市場的入駐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3.新引進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上的企業。
4.新引進的總部企業(擁有兩個以上分公司的總部企業)
5.經批準的其他新辦企業。
從轄區外變更遷入我區的上述企業,可以參照執行。
二、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開業時,均可一次性享受工商開業注冊登記費補貼。
補貼范圍不包括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取的工本費、協會費、管理費、公告費和中介服務等非行政性費用。
三、新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完成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后,可以向新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所在街道經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區新辦企業行政性收費補貼申請表》,同時提交申報材料,由所在街道經濟管理部門審核,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申請即行支付相關費用
四、申請行政性收費補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區新辦企業行政性收費補貼申請表;
2.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專用收費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變更遷入我區的企業需同時提交工商變更通知單。
五、審批程序和組織實施
1.新建的商務寫字樓,由樓宇所在街道提出申請,經區經貿局批準后由街道組織實施。
2.新城的專業市場,由新城招商局提出申請,經區經貿局批準后,由新城組織實施。
3.新引進的規模企業、總部企業,由各街道按規定組織實施。
4.其他新辦企業要求享受的,由企業所屬街道與區經貿局會商后,由街道組織實施。
六、補貼費用由各街道預付,次年的1月,由各街道將實施情況報區經貿局,經貿局審核后匯總報分管區長審批,批準后由區財政局結算支付。
七、其他
1.新引進企業注冊資分期到位的,按每期實到資的比例分期補貼。
2.注冊資1000萬元以上的新辦企業,原則上分三年享受補貼,三年內遷出我區的,未享受部分不再享受。
3.補貼發放必須以銀行轉賬形式直接支付給提出申請的新辦企業,不得由其他中間人或機構轉交,也不得以現或現支票的形式發放。
4.本辦法由區經貿局負責解釋。
5.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原《區新辦企業行政性收費補貼辦法(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