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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民生、增強服務功能、提升人居環境質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更高的標準、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和提檔升級,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有突破,兩年大變樣,三年見成效”的目標,努力打造具有州特色的生態宜居環境。
二、工作重點與主要任務
堅持整治、改造、提檔、強管相結合,深入開展“十大整治”,全面實施“十大工程”,深化落實精細化、常態化管理,努力達到“精致、細膩、整潔、有序”管理水平。
(一)開展十大整治
1.戶外廣告整治。根據我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在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有計劃、分階段、大力度集中整治違規“高炮”、樓頂墻體廣告、落地廣告(燈箱)、道旗等;清理市政設施、公交站亭、交指示牌、隔離欄、路燈、路名牌等附著廣告和櫥窗張貼及其它亂貼亂涂亂畫等;逐步提檔、改造城區主干道兩側店招、店牌。
2.建筑垃圾整治。過抓源頭、抓規范、抓監管的“三抓”舉措,嚴把“三書兩證”關,實行聯合執法,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遏制和打擊“拋、撒、滴、漏”等違章違法行為。
3.違法占道整治。加大對店外經營占道、攤點占道、堆放占道、公用設施占道、車輛停放占道等違章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締嚴重影響市容秩序的馬路市場;大力整治城區制式水果攤點,規范整治各類修理攤亭,實行統一制式、統一管理、統一要求,加快實現各類攤亭有序設置、規范管理的目標。
4.破墻開店整治。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對擅自破墻開店的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從嚴查處;對利用違法建設開店及破墻開店的許可申請,相關部門一律不予批準;強化源頭管控,對新建道路,在規劃建設的同時,必須同步規劃建設綠化帶和剛性硬質圍墻(圍欄)等道路隔離設施,從源頭上防止新建道路兩側出現破墻開店和違法建設行為。
5.違法建設整治。采取“政府牽頭、部門聯動、村居聯手、重拳出擊”的辦法,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拆除,有效遏止新增違法建設,減少存量、嚴控增量。
6.城(鎮)區交秩序整治。嚴厲查處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違反交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集中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違法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管控。加強對客運行業、危險化學品運輸、渣土車等的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安全設施建設,確保道路暢。加強對電瓶車、人力三輪車和機動車非法營運、載客行為的管理。
7.“兩路”(金路、機場路)環境綜合整治。對兩路沿線建(構)筑物墻面粉刷出新;治理道路周邊的亂搭建、亂堆放、亂懸掛、亂種植等影響道路整潔的違章現象;加強綠化提升改造;拆除不符合設置規劃和容貌標準的戶外廣告,規范店招店牌,清除道路、墻面、桿線等各種設施上亂涂亂畫、亂設亂掛的各類廣告;強化道路保潔日常管理。
8.東大市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市容、交、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徹底改變市場內部經營無序、市場周邊環境較差的狀況,進一步明確職責和職能,落實長效管理措施,逐步將東大市場管理納入專業化、規范化軌道。
9.廢品收購站點整治。清理取締違法廢品收購站點,遷移合法廢品收購站點至中心城(鎮)區和交性干道以外。依法嚴厲打擊銷贓、收贓等違法犯罪活動,實現廢品收購站點布局合理和廢品收購站點“五有”、“五無”。(“五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證照和場所,有完善的圍墻圍擋,有適應經營需要的各類設施設備,有嚴格的管理措施,有詳細的收購原始臺賬資料;“五無”:站點內外無違章搭建,無違法收購,無污染物排放,無廢品亂堆亂放,周邊環境無臟亂差現象。)
10.農貿市場及其周邊環境整治。認真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并對照標準嚴格考核;對城(鎮)區農貿市場及其周邊環境進行清理,取締市場周邊商戶非法占道經營、亂擺亂占行為;取締不規范的家禽宰殺點和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經營戶,取締亂搭亂占經營和“馬路市場”;建立健全食品準入的監管和檢測機制,完善相關臺賬資料,確保食品安全;疏市場內外的消防道;保持市場內外的環境清潔衛生。
(二)實施十大工程
1.建筑物出新改造工程。根據《城區主要道路兩側立面出新規劃》,對城區交北路、海路東側、西路、公園中路沿街建構筑物“五位一體”(墻面、店招、線路、空調外機、卷閘門)整體打包出新。
2.景觀亮化建設工程。堅持“高品位、低能耗、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則,按照“單獨布線、集中控制、方便開閉”的要求,對城區有關主干道、出入口、出入道沿線、道路橋梁及重要節點建筑物實施景觀亮化建設,努力實現城區亮化建設和管理適應城市建設的需要。
3.圍墻改造建設工程。對沿街單位的永久性圍墻統一拆墻透綠,建設鏤空圍墻,圍墻立柱采用石材或面磚貼面;對城區臨時性圍墻實施提檔改造;對城區臨街待建工地、建筑工地、拆遷工地設置大型廣告墻或實體圍墻遮檔;對城區臨路影響市容觀瞻的地塊實施實體圍墻遮擋。
4.“城市家具”改造工程。按照“科學規范、布置合理、外形美觀”的要求,加大對城區市政設施及桿、線、亭、箱等“城市家具”的改造提檔。重點對占用人行道設置、影響市容觀瞻的電話亭、郵亭、書報亭、宣傳欄、路名牌、配電箱、控制箱等設施實施整合、清理、遷移;對老舊公交站臺、交隔離欄等實施提檔改造。
5.道路、綠化改造工程。對主要道路路面和人行道板實施升級改造;對道路兩側大型綠地實施景觀化改造;對道路紅線與沿路建筑之間的空地及已有小型綠地實施園藝小品式改造。
6.小區管理提檔工程。對老小區實行改造;加強對小區內的物業管理;加強對飼養家禽、寵物犬的管理;加大捕殺流浪犬的力度;加強對小區內的保潔、綠化的管理。
7.城鄉環衛提標工程。統籌城區、集鎮、村居環境衛生管理,不斷提升“四位一體”農村環境長效管理水平;根據城區環衛作業實際,添置高壓沖洗車、掃地王等一批環衛作業機械,逐步提高機掃率,降低環衛工作勞動強度。
8.數字城管二期拓展工程。完善區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應用軟件功能;新增區域基礎數據,為數字城管向平潮等七個集鎮延伸做好準備;逐步形成上下貫、信息共享、科學高效、精細快捷的數字化“大城管”綜合管理新模式。
9.“兩個中心”續建工程。加快城區生活固廢轉運中心、有機物無害化處理中心續建工程建設步伐,提升工程建設質量,認真抓好施工過程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資金、質量、安全不出問題,力爭早日竣工投入運行。
10.轉運站滲濾液預處理工程。在城區和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站添置滲濾液預處理設備,安裝監測系統,不斷完善轉運站功能,使其達到COD排放標準。
三、實施主體與責任分解
(一)實施主體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由各鎮區園政府(管委會)牽頭負責。城區由區各相關部門和金沙鎮、高新區根據職能分工分別組織落實。
(二)責任分解具體見附件。
四、實施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3月底前)自本方案發文之日起,全面啟動2012年度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各鎮區園、區各有關部門(單位)按要求細化具體整治項目,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送區城管辦匯總后報區政府審定,迅速啟動整治行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4~11月)根據年度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安排,各鎮區園、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項目的整治力度,實行整體聯動,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確保各項整治內容整體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考核總結階段(12月底前)對責任單位全年整治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和考核,考核情況將作為區城市綜合管理考核重要組成部分,區政府將安排一定資金對2012年度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五、工作措施和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除農村環境“四位一體”長效管理由區長效辦具體牽頭負責外,城區和集鎮環境整治由區城管委統一組織,區城管辦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和驗收考核等工作,“十大工程”還要接受區城建指揮部的組織協調與檢查考核。各鎮區園、區各有關部門(單位)都要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門班子,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重點區域和領域,明確工作責任和標準,明確完成時限和目標;要切實組織好各項整治的實施,并按照項目化組織推進要求,實施項目化跟蹤管理。各項目整治方案,務必在3月25日前報區城管辦。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輿論推動和新聞監督作用,大力宣傳綜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義,發動廣大市民群眾積極支持和參與;在《州大眾》、州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辟《市容環境整治在行動》專欄,跟蹤報道整治活動的開展情況和實施進度,對整治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給予褒揚,對工作不力和各種任意破壞市容環境的不良行為予以曝光,共同營造濃烈的整治氛圍。(三)嚴格督查推動落實區城管委定期召開整治工作例會,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整治工作重大問題。城管委辦公室按照項目化檢查考核要求,每月對各責任單位(部門)推進整治工作的情況和領導交辦事項行檢查督促,對月度進展情況進行考核報,按照時間節點安排,對整治項目組織考核驗收。區紀委(監察局)組織對各相關部門、單位整治工作,實施專項督查考核和行政效能監察,并將整治任務完成情況與單位年度作風效能考核掛鉤,以切實增強各單位(部門)的責任意識,推動綜合整治各項任務的全面完成。